有一个话题曾在网上各大论坛被吐槽了很多年,让很多年轻人苦不堪言。
最近,终于有导演敢在里,呈现这个社会话题——
恶俗婚闹。
《幸福到万家》里,女主角何幸福(颖 饰)的何幸运,参加姐姐的婚礼作伴娘,却被村霸一行人,以婚闹的名义关进屋子里聚众猥亵。
还好幸福立即赶到,踹门砸了村霸,这才制止了更严重的悲剧发生。
也给观众们解了一口气。
只不过,当幸福后续要帮维权,幸福的婆婆却把村霸的猥亵侮辱行为,诡辩为“闹喜闹喜,越闹越喜”,看得她姐咬牙切齿。
故意夸大社会话题煽动情绪?
还真不是。
事实上,婚闹这个习俗在现实中闹出的幺蛾子和罪行,比起《幸福到万家》的情节,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种借着“喜庆”吃人的形式,她姐很高兴看到它能借着一部有热度的引起更广泛的社会关注。
今天,不妨好好唠一唠。
虽然知道婚闹在现实中至今都没被杜绝。
但当看到那些,闹上社会版的婚件的种种细节。
其恶劣、无底线程度,还是着实让她姐“开眼”。
15年海南一场婚礼上,一名男子当众将手伸进伴娘衣服里,在胸部不停乱摸,美其名曰,找花生。
周围宾客不仅无人阻止,反而哄笑一堂。
19年,广东顺德,几名伴娘被多名男子压在床上,乱摸、袭胸,其中一名男子甚至直接在伴娘面前脱下裤子。
图源:
最臭名昭著,看得人咬牙切齿的,还有曾经的山东泰安伴娘事件。
一名年仅16岁的高中生小丽(化名),应同学之邀,为其的婚礼做伴娘。
结果,小丽被十几名男子以“闹伴娘”之名带到新郎婚房隔壁的一个卧室。
他们锁上房门,扒光了她的衣服,压在床上猥亵。
未成年的小丽因为这件事,身心都遭受了巨大创伤,两次未果。
而闹伴娘,甚至只是这陋俗闹婚的其中一环。
有的新娘在大街上就能被扒下裙子。
在婚床上,新郎在旁,新娘都能被一些无耻之徒脱到只剩内衣,一旁的丈夫要拿被子挡,他们索性连被子都抢走。
你以为受害的只有女性吗?
湖北某些村闹婚时直接拿公公和新媳妇开涮。
公公背着儿媳,头上戴着写有“扒灰佬”的帽子。
而围观的男女老少,笑得不要太开心。
图源:视觉中国
“扒灰”源于古代,指公公与儿媳通奸
新郎被闹到毫无尊严,致伤致残的新闻,也是隔三差五就上演。
山东枣庄一位新郎被绑在树上,撒面粉倒可乐,喷消防灭火器…
要知道干粉灭火器对着人喷,是有可能导致窒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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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新郎被脱到只剩内裤、关进铁笼、被砸鸡蛋、喷绿漆……
这一切全发生在闹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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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还有被鞭打得满身伤,大伙再去撒盐。
什么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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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贵州遵义的一位新郎,为了躲避婚闹,着跑上高速,被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撞倒,结果造成了十级伤残。
甚至他倒下的时候,全身都是“亲友们”喷的墨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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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山西太原一位新郎,被一帮婚闹同学殴打,甚至闹了整整4小时的洞房,导致气管破裂,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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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当场就变成了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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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变到最后,另一类荒谬的衍生新闻在这几年也开始频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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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说》里有一期说:
“中国式婚礼,就是一场大型尴尬、荒谬、自相矛盾、自嗨式的私人庙会。”
图源:奇葩说
它里面藏着太多,糟粕性质的,或者起码是已经过时了的民俗。
本来,社会越向前发展,对于婚礼的认知应该更文明的。
但她姐注意到某个婚闹现场,路人讲的一个细节。
“这几年才兴,原来都没这。”
图源:
这些性质极其恶劣的闹婚,究竟是陋俗至今未被彻底禁止惹的祸?
还是民俗从什么时候起,愈演愈烈成了恶俗?
在中国,闹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汉朝。
而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式婚礼的一项必不可缺的环节,被民众热烈地实践——
一是因为,最初闹婚闹洞房,承载着一项功能性意义。
它是盲婚哑嫁时代,给无数代新人的一节最原始粗暴的性启蒙公开课。
婚礼当天,闹洞房的人默认无尊卑辈分之分。
他们肆意说“荤话”,听新人墙角,要求新人那些亲密的,带着明显“性暗示”意味的游戏。
而这些亲密游戏,就类似一种给陌生、甚至素未谋面的新婚男女的“破冰游戏”。
大伙的围观,公开谈“性”的氛围,尺度大的助“性”举动,
一次次冲击着新人的性羞耻,让两人一下子进入到更亲密夫妻身份中。
《喜宴》
可以说——
曾经的闹婚习俗,在帮助对性知识一片空白的新婚夫妻完成“性前戏”。
但这种功能,在如今这个性常识有所普及,且大部分婚姻也不是纯粹的父母之命的时代,早已消失。
而闹婚千百年来受民众“追捧”的另一原因。
李安在《喜宴》里,用一句话也点透了——
中国五千年性压抑的结果。
礼教严格,在宋之后更要遵守着“存天理,灭人欲”的中国人,长期生活在不能公开谈性的文化里。
但人之本性,不是不谈就不存在了。
往往是,越忌讳,越压抑。
越压抑,越畸形。
心理学者胡慎之就认为,中国式闹婚,就是性压抑的环境下很多人释放的场所之一。
老压抑着,很难受。所以我们中国文化中,也会给到我们一些机会,去表达这样的压抑。比如,性压抑可以通过一些在恰当场合的意向性游戏去完成释放,闹洞房中的绝大多数游戏都是性意向的游戏。
当平日里被视为禁忌的“性”,在这一天可以名正言顺地摆上台面。
它的背后,是婚闹者们隐秘的压抑的,夹缝求生的病态。
是一种藏在人群里,满足窥私癖,满足猥琐恶趣味的狂欢。
而这种狂欢,如果没有约束,很容易走向无下限的恶。
因为,集体是兴奋剂,习俗是遮羞布。
和气生财,越闹越喜,是最大的免死金牌。
如今那些低级下流、毫无底线的婚闹,无不是功能意义消退,性戏弄需求更盛的产物。
闹婚的确是一种婚俗文化。
但文化和文明不同。
有些文化现象,与文明无关。
更遑论,如今的婚闹,大部分都不再是无知的产物。
一些农村地区举办婚礼的家庭,对低俗婚闹所持的都是厌恶,想尽办法避免的态度。
它彻底沦为有心人的故意为之。
是在借文化的幌子,行犯罪之实。
这是一种可耻的杀熟。
当有些人在呼吁大家尊重某些传统和习俗中的“人情世故”时,我不妨提醒他们思考一个问题——
当我们在尊重这些传统和习俗时,我们究竟在尊重什么?
真的是尊重其中的“人情”吗?
不。
如果执行这些习俗的人,真是为了尊重“人情”的话。
那么如今,这些人不会连尊重“人”都做不到。
我们所定义的社会习俗中的人情,其实都是有时代的赏味期限的。
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就说过:
“文化是生活的手段。”
传统习俗的产生,是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在传统社会中的功能,也是为了适应满足生活的需要。
而事实是,婚闹这种形式,在现代社会,早就已经失去了它的功能作用。
首先是,盲婚哑嫁在现代社会已经十分罕见。
如今的新人圆房,早就不需要亲友们的外援。
窥探他人的性生活的情色游戏,已经成为一场取悦来宾折磨新人的侵犯。
其次是,社会生活变得更加多元,传统社会中那种自上而下的性压抑,早就有所缓解。
婚闹不再是人们释放自己的的唯一选择了。
所以,当婚闹失去了它的时代价值,又继续存在的话,它会成为什么?
它只会成为很多人释放恶意、实施私刑的幌子。
甚至,当它的底线一再被“结婚三天无大小“婚姻越闹越幸福”的说辞模糊、踩踏。
所谓的习俗,还会慢慢演变成有心人犯罪的正当由头。
是的,很多婚闹案例中的恶行,往往都不止是道德问题。
而是确实触碰到法律底线,或是民事侵权,甚至是刑事犯罪。
“闹洞房”“听床”,并且拍视频传播的,属于侵犯他人权的行为,完全可以追究民事责任。
喝醉,属于寻衅滋事罪,甚至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强行亲吻、搂抱、侮辱新娘伴娘的,涉及到强制猥亵、侮辱罪,甚至罪。
在婚礼这种公共场所,聚众实施的话,情节将会更恶劣,可以追究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其实近几年,多地已经出台禁止婚闹的规章和处罚。
很多地区,甚至把婚闹中的越界行为全部写成清单列出。
2020年,民政部就印发了《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指出要遏制低俗婚闹。
《》也发评论,证明制止婚闹完全是有法可依的。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的创始人张宝艳也曾在上提议过。
建议结婚的新人婚前和当地相关部门签署禁止婚闹协议。
这对事前制止婚闹,和事后追究责任都有帮助。
图源:
制止婚闹完全是有客观依据的,所有这些,都在告诉全社会一个观念,那就是——
婚闹中的侵权、犯罪,绝对不能定义成一件“私事”。
正如家暴不能被定义成“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样。
否则,在千百年来喜庆的“规矩”下,永远会有人劝说别人“懂事”“别扫兴”。
那么,就有很多人会倾向于选择妥协和解。
山东泰安伴娘事件的新娘子就曾出来回应过,闹伴娘是泰安的习俗,被侮辱的伴娘参加婚礼是自愿行为,就要尊重本地的规矩。
虽然时候也有本地人质疑,泰安并没有“扒伴娘衣服”的习俗。
费孝通就在《乡土中国》写道:
“中国人时常教育自己当个老实人,要顺从规矩,维持大局稳定,才是压倒一切的准则。”
而实际上,没有任何一种“规矩”和“大局”,是可以凌驾于法律和最基本的人权之上的。
事实是,一种可以被主观扩大的规矩和习俗,最终体现的根本不可能是人情。
而是人的恶意和私欲。
只要它对一部分人有利,那么再龌龊的规矩,都永远有人跳出来执行、维护。
而只有我们每一个人,见到这种不正行为,都能发声、制止、报警。
那么,这种借着喜庆之名侵害他人,以祝福之名为非作歹的行为,才能被文明、体面和尊重取缔。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