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半岛全媒体见习记者 史静
近日,有市民向半岛全媒体记者反映,自己居住在市南区四川路金茂湾C3,还有不到两周就要供暖了,置业公司称由于之前的暖气亏损需要业主来填补空缺,原定的每平方33.8元上调至每平方米70元,业主们十分郁闷,觉得这样收费不合理。
“我们所居住的金茂湾C3,是置业公司买了供热公司的热量,之后再卖给我们,所以说我们这栋楼不是直接由供暖公司给我们供暖的。从去年开始置业公司就让业主签署协议,如果当年继续亏损,那么亏损的费用由所有供热的业主均摊。如果去年不签署这个协议,就不给我们供暖,大家都没办法就签了。签了协议后去年还是亏损的,所以今年到了供暖的时候就让我们来补交费用。他们把去年亏损的费用结算后就变成了每平方米要交70元,这个价格涨了一倍还要多。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业主去年没有供热,今年选择供热也要签署这个协议,今年的暖气费可以交33.8元每平方米,但是如果明年置业公司亏损也要填补亏损的费用。现在所有业主认为,这个收费方法很不合理。”金茂湾C3的业主跟记者说。
记者看到,在青岛蓝海新港城置业10月25日给金茂湾C3所有业主出具的结算情况说明中提到:青岛金茂湾C3自房屋交付以来,供热工作已开展四个供暖季。在最近三年供热期间共计供暖591,经核查,2019年~2021年客端供热收费71.12万元,金茂地产为保障供热投入(包含采购热源费用、换热站水费、电费、供暖设备维护及调试费用)共计125.29万元,累计亏损54.17万元。为了保障业主的供暖条件,其中2019年、2020年共计亏损34.84万元,经公司决策,此供暖亏损均由金茂地产承担。2021年供暖前与需供热业主签订《供热通知知悉书》并采用预交费方式进行收费,经业主同意,实际产生的供热成本由供热业主承担,采用先预交后补交的形式。2021年供暖140,供暖亏损18.76万元,按照签署约定2022年供热季预交费前进行2021年供热季结算的补费工作。
而金茂湾C3全体业主的需求首先是今年的供暖不补差价,但是要开通供暖。前期的亏损不应该由业主进行承担,地产应对其亏损自负盈亏。其次,金茂湾C3的供暖问题应尽快移交给供暖企业。
物业出具的通知
11月2日,记者电话联系了青岛蓝海新港城置业的杨经理,他表示,近几天公司在和业主进行面谈,积极解决业主提出的实际困难。但相关问题需要公司对接媒体的工作人员跟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一直没有收到回复。
另一位业主告诉记者,置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开会协商此事,一有结果会告知业主。具体进展记者也会一直跟进。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张政国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供热关系具有持续性和公共服务性的特点,需要供热公司提供优质的供热服务以及广大业主的积极配合。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向用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供热服务。据介绍,本案有一定的特殊性,小区并非由供热公司直接供热,而是由物业公司集中采购后供给业主,目前业主主要诉求是认为供热单价过高,对于该诉求,建议双方首先应平等协商,物业公司应当对供热单价的计算方式对业主进行充分说明,考虑到供热的公共属性,单价应当在合理区间,业主如认为供热单价不合理,有权拒绝签署合同,如物业公司无故中止供暖,业主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而业主一旦签署合同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对合同上内容表达了认可,但是业主认为遇到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撤销合同。建议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及时消除矛盾正常供热,如果确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加强证据意识,并注意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有效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