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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蒲晶琰 律师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大学法律硕士、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近两年,我就“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了培训讲座。应同学们要求,陆续整理课件内容,供大家参考。

本文是关于行政复议制度的考点及例题解析。

(以下为正文)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发展简史


1990年《行政复议条例》的颁布,结束了行政复议分散立法状况。1994年《行政复议条例》修订,改“条条管辖”为“条块管辖”,赋予人民政府的普遍管辖权。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出台。随后行政复议法历经2009年、2017年两次修订。

2007年8月,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对行政复议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和细化。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简介


在我国,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

申请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申请人是作出行政行为,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的标的是引发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制度具有行政性、准司法性的双重性质。

一是行政性,行政复议是行政行为,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是一种内部纠错机制;

二是准司法性,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和被申请机关之间的纠纷居中作出裁决的制度,是一种三方关系。

居中裁决,必须遵循裁决的规则,需要给争议双方陈述说理的权利和过程,因此称为准司法性。行政复议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它通过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益,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且在行政中进行自我纠错。

行政复议法实施30多年来,行政复议案件逐年上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明显提高,已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监督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


行政复议重点考点及例题


五大考点: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主体

行政复议期间

行政复议程序

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考点1 //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判断标准:特定对象、具体事项

易错点:和内部行政行为、立法行为、司法行为混同判断。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

学理上一般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其难点是如何界定特定对象、具体事项。

这也是执法资格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从具体行政行为类型看,有以下11种,即: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例题

单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 政府以新城建设为名,向全县人民集资。

B. 政府以防洪为名,强制征用渔船。

C. 政府以美化市容为名,发布文件要求在全市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吸烟。

D. 政府以修路为名,强制要求本县成年劳力每人每周义务参加筑路劳动两天

正确答案:C

解析:复议不能直接针对抽象行政行为,发布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典型的抽象行政行为


2.下列情形中,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 财产抵押行为

B. 对涉嫌货物的扣押行为

C. 政府对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克扣行为

D. 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扣押行为

正确答案:B

解析:A为民事行为,C为内部人事管理行为,D为私力民事行为


3.下列情形,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 甲因涉嫌制售伪劣商品,而被工商局处以罚款

B. 乙因参与聚众,而被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C. 丙因卫生条件不合格,而被卫生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D. 丁因涉嫌渎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

正确答案:D

解析:刑事立案案件不得提起复议


4.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的对象?

A. 法院的审判行为

B. 的起诉行为

C. 街道办事处的摊派收费行为

D. 市政府对其办公人员的行政处分行为

正确答案:C

解析:A为司法行为,B为刑事司法行为,D为行政机关对内人事行为,都不得提起复议

例题

判断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正确答案:对


考点2 // 行政复议主体

判断标准:行为作出者、责任承担者

行政复议主体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受理主体和第三人。

在申请人上,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在被申请人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至于受理行政复议的主体,由于存在双重管辖,申请人可以依法进行选择: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5)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7)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8)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9)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0)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在第三人上,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例题

多选题:

1.下列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的说确的是( )

A. 法院不可能成为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

B. 通常情况下,作出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C. 被申请人不能是外国国家机构

D. 个别情况下,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本身就是行政复议机关

正确答案:ABCD。


2.甲因涉嫌聚众被当地强制拘留十五日并在拘留期间猝死。甲家中有一妻,一21岁女儿,其父亲尚健在,还有、姐姐各一人。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 甲的妻子 B. 甲的女儿 C. 甲的父亲 D. 甲的、姐姐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近亲属与家庭成员】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考点3 // 行政复议期间

申请期限及其起算点、审理期限

1.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具体期限计算规则

(1)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3)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7)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8)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如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如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2.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限

(1)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2)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例题

多选题

1.下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说确的是( )

A. 申请期限应自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B. 申请期限的计算适用特殊事由(如不可抗力)中止

C. 因特殊事由(如不可抗力)中止的申请期限在该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

D. 申请期限的长短以法律的规定为准

正确答案:BD

解析:

A:自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计算;

C: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

A.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B.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C.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30日的除外

D.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正确答案:ACD

3.案例题:

某市环保局以排放污水超过国家标准对某造纸厂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

(1)造纸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效是自知道该行政处罚之日起的(C)

A. 7日内 B. 10日内 C. 60日内 D. 90日内

(2)行政复议程序中,行政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间一般是(D)

A. 5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正确答案:1.C;2.D


考点4 // 复议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和司法行为不同,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其程序上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考点5 // 和行政诉讼的衔接

复议维持的案件,原告起诉的应以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作为准司法行为,行政复议还需要接受行政诉讼的监督。主要的衔接规则如下:

(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并以复议决定送达时间确定起诉期限。

(2)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复议前置案件中,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只能对复议机关的不受理行为或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直接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

(5)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单独作被告的案件,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与被诉复议决定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是,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没有自己的利益,一审未通知其参加诉讼,不属于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例题

单项选择题:

某市环保局以排放污水超过国家标准对某造纸厂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

依据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市政府复议决定维持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某化欲提起行政诉讼,该案被告是谁?

A. 市环保局

B. 市政府与市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C. 省环保厅

D. 市政府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