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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一下士官转业安置,今年士官转业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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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地方需无条件接受部队干部,给予相应的安置优待。这既是军地关系的具体体现,更是一项政治任务。为了完成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各地每年都会梳理岗位职数,拿出一定比例的名额给予部队干部安置,结合立功表现等综合打分选岗定岗。每年大量部队干部因此进入了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任职,一定程度上充实了地方工作力量。

按理,地方转业安置应该统一标准。不过因为地方驻军存在数量差异,安置任务不尽相同,各地在接收军转干部给予的优待也存在较大差异。以正团为例,对应地方的正处级,安置任务轻的地方可以直接给予正处级职务,没有实职在职级并行前也会给予调研员职务,享受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安置任务重的,一般是副处实职如副县长、副区长、县人大或政协副职、市直机关副职,保留正处级经济待遇,这是各地安置正团职采用的基本方式。还有一些任务更重的地方,直接安排市直部门党组成员,保留正处级经济待遇,在正团职干部安排中,这是最差的一种。不少军转干部对此颇有意见,然而这些地方的安置任务摆在那里,有意见归有意见,也没有办法。

不过近两年,军转安置政策有所好转,各地安置标准基本上趋于统一。这得益于部队待遇的提高,部队干部不再像过去那样一窝蜂地选择转业,越来越多人开始倾向于自主择业,在享受较高经济待遇的同时,还能获得更多的自由。以正团为例,选择自主每月拿到的退役金保底在一万一二以上,而同样的正处级干部在中西部地区也不过是六七千的水平。选择转业的人少了,自然地方就能给出更多的岗位和更优待的政策,很多军转干部因此可以选择到更好的岗位和职务。

同样以正团为例,过去只能安排副处实职享受正处待遇,现在转业哪怕不能给予正处实职,一般也能安排二级调研员,在职级上保持与部队的职务衔接,为下一步晋升预留空间。安置任务轻的地方,也有不少给予副处实职并兼任二级调研员待遇,比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二级调研员、市局副局长兼二级调研员、市司法局副局长兼二级调研员,等等都是部队正团职干部的选项。

总的来看,现在部队干部安置环境和政策较之以前改善不少,这是一种好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