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办〔2018〕4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王镇群等19人
任公证员的通知
深圳、韶关、梅州、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等197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17]139号),司法部任命我省王镇群等11人为公证员:王镇群任广东省韶关市康正公证处公证员、华红军任广东省韶关市民信公证处公证员、邱希超任广东省丰顺县公证处公证员、林丽红任广东省平远县公证处公证员、王萍任广东省徐闻县公证处公证员、何小珍任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公证处公证员、谭广杰任广东省广宁县公证处公证员、唐志高任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公证处公证员、伍栩慧任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证处公证员、任广东省罗定市公证处公证员、黄锦良任广东省云浮市安城公证处公证员。上述人员的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27日起算。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徐亚娥等50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17]140号),司法部任命我省邱志萍等8人为公证员:邱志萍、李燕灵任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公证员,雷梦云、郑惠桓任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公证员,郑晓萌、温惠贞任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公证员,麦浩辉任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公证处公证员,阮金莲任广东省阳江市漠阳公证处公证员。上述人员的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29日起算。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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