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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大家谈之消防篇记者观察:“密室”里真正的危险该如何逃脱?

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火灾多发,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新业态场所消防安全如何保障?谁来管?近日,人民网记者跟随安委办明查暗访组来到辽宁沈阳市、大连市进行消防安全明查暗访,直击基层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和公民安全意识提升等问题。

惊险、刺激,沉浸式体验

近年来,密室逃脱和“剧本杀”深受青少年的喜爱。

但是,当沉浸在新鲜刺激的体验中时,你是否想过,在如此昏暗幽闭的环境中,如果遇到火情,该怎么办?

近日,安委办明查暗访组专门针对密室逃脱类场所进行了调研式检查。通过走访暗查发现,辽宁省沈阳市和大连市部分场所的安全隐患还真不少。

实地调查:

当密室逃脱让人“无法逃脱”

“每场6至8人参与,最多一天20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玖伍文化城六楼的公元密室逃脱,商家为增加游戏“沉浸式”体验,设置了许多通行障碍,犹如迷宫。通行路线曲折复杂、上下交错,很多通行关口仅容一人通过且光线昏暗,没有疏散指示标志。

不只是沈阳市,安委办明查暗访组还实地抽查了大连市轩辕五八文体策划工作室、贰拾肆拾文化娱乐工作室、亦莫之境文化娱乐休闲工作室等3家单位。

记者跟随走访发现,此类场所所在建筑涵盖商场、商住楼、楼、地下空间等不同类型,人员疏散逃生问题突出。与此同时,不少场所的装修改造既不符合场所设置要求,也容易产生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

“古风、悬疑、恐怖”是密室逃脱类场所的关键词。以大连市轩辕五八文体策划工作室为例,该场所通过横向和竖向的分隔,改造为多个狭小的空间。根据不同主题设定,在装修时遮挡或拆除原有的消防设施,随意大量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场所的火灾荷载。

与此同时,此类场所一般规模较小,绝大部分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而且,通过走访可以看出,场所经营者大都自身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火源电源管理不严,随意拉接电线,没有针对性的疏散预案。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仅消费者,经营者和员工也无法第一时间疏散逃生。

严查严管:

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密室逃脱类场所是在特定受限空间场景内进行逃脱、剧本杀、情景剧类活动的场所。2011年左右在我国开始出现,已逐步发展至三、四线城市,正朝着大型机械机关、光电自控装置、高度趣味性、逼真场景仿真等方向快速发展,仅沈阳市,目前就有剧本体验馆136家。

从业单位为了增强“沉浸式”体验,采用隔断打造光线昏暗的密闭、狭小空间,大量使用灯光、音响、电子游戏道具等电器设备,大量使用布幡、塑料等可燃装饰物,火灾风险高,一旦起火,极易造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

针对此类场所火灾风险大的问题,近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印发了《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试行)》《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要求从业单位要对照并自查自改,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查严管,确保安全。

《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试行)》从起火风险、人员安全疏散风险、火灾蔓延扩大风险三大方面,对密室逃脱类场所的火灾风险进行了明确。《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从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重点部位、应急处置能力四大方面,对开展火灾风险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说明。

今年期间,全国各地消防部门相继针对密室逃脱类场所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单位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监管难题:

此类场所该由谁来管,怎么管?

预防固然重要,但此类场所到底由谁来监管一直未有定论。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不少密室逃脱类场所以文化传播公司、文创企业等形式登记,也有一定数量的小型场所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大量场所未经住建部门消防审验,也未经过文化、治安等相关审查;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不清,特别是一些小型场所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安委办明查暗访组的专家表示,密室逃脱类场所作为新兴事物,在前期的发展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均未明确此类场所的定性,从而导致各地在日常监管和行政审批上标准不一,在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防火分隔等关键问题上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依据,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监管困惑。

那么,谁来监管,如何监管?怎样统一标准?国家卫健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马海澎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密室逃脱经营单位的乱象,政府各行政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监管总局令第88号,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如北京市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等,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及属地检查职责,特别是落实2021年9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第十条新增的“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行政机关对密室逃脱经营单位实施检查,对其中发现的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的隐患,应当加大执法处罚力度。”马海澎建议,对密室逃脱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依法健全完善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范围与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的隐患,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2至5万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