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市本级公租房保证金冻结业务的通知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
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业务管理,保障承租人权益,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计划开展保证金冻结业务,由保障中心直接向住收取变更为在住账中进行冻结。保证金冻结金额与入住时保证金缴纳金额一致。保证金冻结业务完成后当天开始计息。
具体流程:
主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并开通手机银行→保障中心二楼保证金冻结业务→保障中心将收取的保证金退回住中国建设银行卡内→通过手机银行将住本人卡内的保证金进行冻结→退房时解冻保证金。
住需准备材料:
①保证金收据原件
②主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卡
③开通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
④主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中国建设银行卡原件。
⑤身份证、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清楚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XXXXXX支行)、行号(支付行号12位数)。
为避免业务开展期间人员聚集,我中心将电话通知续租住于每周四、周五分批集中保证金冻结业务。接到电话通知的住请携带上述材料到保障中心二楼2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7——511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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