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讲解百科报道:(董事薪酬)董事薪酬由谁决定

阅读:


“大家都说中国的董事是‘花瓶董事’,我就是一个大‘花瓶’。”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刘纪鹏曾在节目上说。


目前,在制大下,董事如何发挥制衡机制的作用,成为大家常常思考的命题。


近期,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了董事培训座谈交流活动,中证君了解到,多位董事对“花瓶董事”畅谈了自己的想法。他们认为,目前董事的风险越来越大,但是薪酬水平却与权责不够匹配,并建议将董事真正出来按照第三方规范管理。


北上协董事培训座谈交流活动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余兴喜表示,要把中上协董事委员会做成一个董事的自律机构,加入协会才有做董事的资格。对于薪酬,董事委员会制定统一的薪酬,按照公司和会议津贴划分等级。



薪酬与责任不匹配



在会议上,有董事表示,董事的责任不断明确、不断加码,但是从整体的薪酬角度并不十分匹配。建议应制定类似于市场定位价格参考的概念,从而达到对于董事履职的激励作用。


Wind数据显示,2019年度,董事年薪的中位数集中在10万元左右。同时,也有董事未获得收入的情况。


“现在新的公司法处罚力度增加了,那么董事是不是有了更好的参与公司治理渠道,是不是赋予了更多的权利,以及是不是能够有更高的薪酬等等,应该有一个配套的机制出台,而不是一味地说加大处罚来解决。”有董事表示。



董责险有需求



有董事在会上表示,在处罚的时候,董事往往和公司高管一起承担责任,和上市公司是一个层面。但从理论上讲,董事和上市公司不是一体的,董事更多是代表公众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有的董事表示,可不可以对上市公司有一个要求,对董事的保险问题给予重视。董事是中立的,可是在执行的过程中,独董的风险非常大。


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法律部主任刘彦沣介绍,2017年-2019年,涉及董事的行政处罚分别约为15件、22件和19件,处罚董事分别为63名、57名和54名。没有被顶格处罚的情况,董事的处罚多为警告,处罚金额在3万-10万元不等。


“这不光是行政责任赔付的问题,因为过失引起的签字责任不光是金额的问题,可能面临一辈子都在打官司。这方面需要董事、董事都购买董责险。”某上市公司独董直言。



将董事于上市公司之外



参会的董事普遍认为,对外部董事的有效管理,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质量的一个途径。但是也有董事反映,对于上市公司的管理决策、经营决策和财务信息,董事的信息获取都是有限的,也不排除有被粉饰的可能。


对此,有董事建议,法律法规在制定的时候,将权责分为三方,一是上市公司的责任,二是外部董事的责任,三是第三方机构的责任。“不能一处罚的时候,将董事归为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因为董事工作的时间段、获取信心的渠道和公司高管并不同。”


余兴喜建议,把中上协董事委员会做实,做成一个董事的自律机构,所有有意做董事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人都加入到这个协会,加入协会才有做董事的资格。然后哪家公司需要董事的时候,上市公司可以输入一定的维度,比如专业、资历、地域等信息,筛选符合条件的董事。对于薪酬,中上协董事委员会制定统一的薪酬,按照公司和会议津贴划分等级。


“独董平时确实应该担任咨询顾问的角色,随着股权结构的多元化,独董应该发挥一个稳定器的作用。而目前独董多以辞职来逃避责任,就很难看见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希望我国的资本市场越来越能够把独董制度优势发挥出来。”有董事称。


编辑:曹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