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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家物流公司虚开被查

近日,据上海市税务局稽查文书公告显示,2月份以来上海数十家物流公司虚开被查,办案人员有效利用金税三期等信息采集的涉税数据,实现上下游企业、办税人员信息以及开具状况等涉案信息资源的多维度综合分析,迅速找到线索,明确核查方向和重点。

1、上海汪凯物流:于2017年5月、6月收受上海鹤凡油品开具的70份专用已被证实虚开,你公司已将上述通过认证并已抵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38号)第九条的规定。

处理决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38号)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专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的规定,对你公司收受上海鹤凡油品开具的70份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追缴你公司2017年6月446,882.16元,2017年7月 207,777.83元,2017年8月463,504.39元,共计1,118,164.38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文的规定,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8,032.93元。
  •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提高本市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率的通知》(沪税地[1993]79号)文的规定,追缴教育费附加33,544.92元。
  •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1]10号)文的规定,追缴地方教育附加22,363.29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十九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应补税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2、上海灿崇物流: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12月30日,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专用275份,金额合计26,648,458.60元,税额合计3,464,299.4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3、上海卡邺物流:2017年7月至10月,你单位在未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专用389份,金额合计33,725,829.95元,税额合计3,709,841.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开具的上述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认定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此外还有上海戴中物流、上海良羡物流、上海欢超物流、上海湜胺物流、上海柃荡物流、上海艾旭物流、上海怡寰物流、上海量泊物流、上海路允物流等数十家物流企业存在相关问题补查处。

可以看出,2022年将是税务局严查的一年,对于涉税违法的企业,要小心了~

2022年,税务部门或将这样查企业

一、“看”企业收入

企业如果少计销售收入,或隐匿部分销售收入,那金税三期或即将来临的金税四期:  

1、通过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  

2、比对你开具出去的,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  

3、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是否存在异常;  

4、通过比对同行业收入,稽查是否存在异常。

二、“观”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存在以下行为要小心了——

1、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  

2、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  

3、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  

4、差旅费、加油费、会议费等费用异常。

三、“查”企业库存

金税三期及即将上线的金税四期,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四、“监管”企业银行账

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已经纳入到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税务局、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企业如果存在以下异常情况的,要小心了--

1、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2、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3、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4、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五、“算”企业应纳税额

1、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

注意了,以下几种情形,企业非常可能被查。

(1)企业税负与本企业不同期间,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对比,变动异常,过高或过低。 

(2)税负率与企业的情况、取得支出情况差异过大。  

(3)企业的进项变动率远大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在水、电等能耗变动不大的情形下,税负率差异过大。  

3、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等等;

以上这些都会成为税局关注的重点。


给企业的提醒,一定要重视!

1、财务不要参与买卖。

2、及时更新报税信息

当员工离职时,应尽快删除个税申报中的员工信息或及时改为“非正常”状态。避免出现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员工必须到税务局大厅自行申报个税。

3、会计离职要及时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变更手续。

4、切记不要设置“两套账”“多套账”。

5、千万不要用个人卡收款付款,大额交易的个人卡已经被重点监控,私设小金库相当危险。

6、公司的会计凭证、账本等不要随意销毁。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账本等的保存年限由原来15年延长到30年。

7、关注财税最新政策及税务局最新通知。

8、企业停止经营,要及时正常注销手续。

9、注意企业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要保持一致,否则税务查到可能会被认定“非正常”从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