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乙方自愿经销(购买)甲方图书,为明确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图书购销合同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图书目录,将所需图书填写在书目订数栏,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后,邮寄或直接交给甲方经办人,作为甲方发货的有效凭证。乙方平时用的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订货,与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上所填图书品种、数量及发货要求,及时给乙方供货,现货品种随填随发,未出版的书在出版后立即发货。
三、乙方订数个月内有效,如发现缺品应当在个月内重印出书,甲方即可补发,但事先应通知乙方。
四、甲方可为乙方进行送货,送货不方便的,可进行铁路或公路发货。甲方向乙方发货后,应及时向乙方寄发有关提货票据。如因此造成延误,承运方所收的延误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如有误差,应在日内将收发货差错查询单(含原包贴头)等以书信、传真的方式回告甲方经办人。逾期无回告者,甲方将视作收货无误,并以订单实发数作为最终结款依据。
五、甲方发货折扣为 折,乙方订货总码洋为 ,订货总实洋为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如遇图书价格变动,结算金额以最终发货定价为准。乙方收货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六、乙方收到甲方图书日内向甲方结清书款,如乙方无故拖延付款或拒付,从结算之日起,每超过一个月,甲方在结算时按订货码洋的%收取违约金。
七、甲方供给乙方的图书,若出现印装等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换。
八、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经办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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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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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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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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