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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解答:(干部交流规定)干部交流方式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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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杭锦旗用好用活检察人员轮岗交流政策,采取“多维度”分析研判、“多角度”科学调配、“多层次”培养选拔等措施,拓展干部成长通道,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创业动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多维度”分析研判。立足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需要,通过专项调研、年度考核调研、数据分析等常态化方式方法分析本院结构、运行绩效、廉政建设等情况,全覆盖摸排本院检察人员任职回避、轮岗交流等情况,并对年龄结构老化、后备干部缺乏、干部任期较长等共性问题进行常态化分析研判。根据研判结果,提出优化配备、加强干部培训、定期开展轮岗等意见建议。同时,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档案,将干部遵规守矩、奖罚惩戒、信访反映、群众评价等信息记录在案,作为本院检察人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以信息聚合促精准识人。

“多角度”科学调配。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把握规定必须交流和应当交流对象的条件,统筹交流方式,从严把握交流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经历、文化水平、专业素养等资格条件和履职能力,正确处理开展干部交流和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关系。在各部门之间横向交流和上级院对口部门之间纵向交流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条件和程序,根据干部的年龄、性格特点和专业知识类型,实现人才合理流动,确保把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人才选进检察队伍,尽量使被交流干部能够学有所用,发挥所长,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

“多层次”培养选拔。根据政法队伍建设要求,该院对交流检察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加强对交流干部的日常了解和工作指导,经常性与干部谈心谈话,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掌握检察人员适应新环境、履行新岗位、掌握新知识的能力,结合岗位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补齐能力“短板”。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对符合交流条件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政法队伍基础信息,夯实干部储备。(苏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