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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新闻信息:(参战人员补助)工作人员有没有参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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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从今年“八一”起,“三属”、“三红”及其他优抚人员的补助再次上涨10%。按此比例,烈士遗属每年达到3万3千8百多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达到2万9千多元,病故军人遗属2736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从近7万4千元、红军失散人员3万3千多元。伤残军人按不同等级调整补贴,从一到十级,年补贴从1万元到10万不等,高的上调近万元,低的也近千元。

这次调整后,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提高了200元,带病回乡的生活补助每月可达700元以上,参战参试无工作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每月不低于750元,60岁以上的农村籍老兵增加5元,达每服役一年每月50元。60岁以上老年烈士子女每月不低于590元。

以上补助都是最低标准,许多地方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高一些。比如广西某地带兵回乡的每月是830元,比要求的700多了130。另外,按照即将推出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获得荣誉称号或功勋奖章的还将提高40%的一次性抚恤,还增设了患有精神类人员的护理费,标准是当地人均收入的25%。

抚恤优待补助涨了,能按月领取吗?案是肯定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优抚对象补助金按月发放。并强调精心周密开展,优化发放流程,精简发放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方便、快捷,确保抚恤补助资金按月发放落实到实处。

亲爱的战友,马上就要进入八月了,但愿你的补助金能按月领到,也感谢国家对824万优抚对象的关心和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