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日常]秘闻解答:(交通事故工伤)由交通引发的工伤可以双赔吗

阅读:

骑电瓶车下班,路边突然窜出大型犬只,因为避让不慎摔倒……

这是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护理站员工张某的遭遇。

下班路上发生了责任不明确的交通事故,摔成了骨折,能认定为工伤吗?许多人心中或许都有这样的疑问。

责任不明确的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报警并就医后的张某,被诊断为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腓骨头骨折,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不久后,所在单位就此事向区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区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后查明,张某驾驶电瓶车下班途中因避让路边突然窜出的大型犬只不慎摔倒,造成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民警到场时大型犬只已逃离现场,并于2018年12月30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区工伤认定部门确认张某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出现了责任不明确的事故,该如何认定呢?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指出,在认定工伤时,应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张某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虽然最终并没有对此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但是足以证明该起交通事故确有发生,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因此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符合法律法规。

今天是上海市工伤保险主题普法集中宣传活动日,全市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将走进建筑工地与工业园区,通过宣传横幅、宣传展板、宣传、现场咨询答疑等形式,向市民集中宣传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工伤保险待遇等知识,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类似张某这样关于工伤保险的疑问,都可以得到相应解答。

发生事故后不再“靠私了”

近年来,上海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工伤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在确保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的同时,实现了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截至2018年末,上海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972.89万人,同比增长1.55%,去年全年全市各区共计作出工伤认定结论48521件,同比基本持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64878人,同比增长1.45%,人均享受水平为51931元,同比增长10.69%。

用人单位缴费负担也持续降低。自2015年10月1日起,上海实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办法,与国家规定全面接轨。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50%;降率后,上海工伤保险平均费率水平降低至0.22%左右,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今年5月1日起,上海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20%。在确保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的同时,今年上海继续提高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从而有效确保了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建筑业作为工伤风险高、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发生事故伤害后劳动关系确认难、工伤认定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经过政策宣传、普及和引导,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已逐步接受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理念和做法,打破了长期以来“参加保险投商保、发生事故靠私了”的定式,为从业人员提供全员覆盖、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上海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好本市工伤保险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全面推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不断健全。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吴頔 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