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前置审批项目:指申请人在营业执照前需要先去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即企业申报成功企业名称后,针对特殊经营范围,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再营业执照。
后置审批项目:指申请人在营业执照后再去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即企业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后,针对特殊经营范围,再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
一、前置审批项目和后置审批项目的设立
前置审批项目是行政机关在特殊企业进入市场之前,就对企业经营范围进行严格审批,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后置审批项目是前置审批项目改革之后的产物。后置审批项目是指企业进入市场后,行政机关再对特殊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批。该制度是为了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后监管为主,以提高商事登记的效率。
二、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的范围
根据《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年2月24日发布(和《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2017年5月7日发布),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共29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共26项。
(一)前置审批项目的范围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审批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审批机关:县级人民政府机关)
3、民用()制造、配售许可(审批机关:部)
4、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机关)
5、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机关)
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审批机关:商务部、授权的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
7、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审批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8、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审批机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9、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审批(审批机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10、设立出版单位审批(审批机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11、境外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审批机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闻办)
12、境外广播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审批机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办)
1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机关: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4、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审批机关: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5、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6、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审批机关:中国民航局)
17、业务经营许可 (审批机关:国家邮政局或省级邮政管理机构)
18、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审批机关:银监会)
19、外国银行代表处设立审批(审批机关:银监会)
20、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审批机关:银监会)
21、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审批机关:银监会)
2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审批机关:证监会)
23、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审批(审批机关:证监会)
24、设立期货交易场所审批(审批机关:证监会或)
25、证券交易所设立审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审批(审批机关:)
26、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审批(审批机关保监会:)
27、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审批机关:保监会)
28、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审批(审批机关:保监会)
29、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二)后置审批项目的范围
1、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审批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2、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审批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3、食盐定点生产、碘盐加工企业许可(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5、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机关)
6、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
7、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
8、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
9、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10、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审批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11、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机关: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12、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机关: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13、广播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审批机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14、内资制片单位设立审批(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15、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从事摄制业务审批(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16、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审批机关: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17、期货公司设立审批(审批机关:证监会)
18、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审批机关:证监会)
19、证券金融公司设立审批(审批机关:证监会)
20、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审批机关:保监会)
21、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审批(审批机关:保监会)
22、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23、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24、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审批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25、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审批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
26、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审批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
此无下文。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