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一个税率低、税种少、税法简单的自由贸易通商港口,其中,涉及的税种基本包括:利得税、物业税、薪俸税、厘印税、增股税、印花税、遗产税。而对于烟、酒、、汽车、燃油这五种特殊产品还涉及进口关税。
利得税(Profits Tax)是对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的个人和企业(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取得
香港课税范围:
利得税的税率每一年都有可能不同的,因为它是变动的。 例如一般税率,2008-200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法团为16.5% 法团以外的人士为15%。
而2018-201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实行两级制税率,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25%,超出200万元的利润继续按16.5%徵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的,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为7.5%,超出200万元的利润则继续按15%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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