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政府出台政策鼓励早婚早育的提案》,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公开了相关答复。
国家卫健委指出,2015年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时,删去“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时也删除了晚婚晚育的条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也没有“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相关表述。当前,群众生育观念已总体转向少生优育。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我国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为25.7岁,平均初育年龄为26.8岁,均已远远高于法定结婚年龄,并有继续走高趋势,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