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工伤,已经做完了工伤鉴定,该怎么要赔偿呢?
发生工伤后已经做完了工伤鉴定,怎么要赔偿呢?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工伤的赔偿主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受伤依法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付和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来赔付和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搞明白了这个再和单位老板来谈赔偿。
第一种情况,与公司签订了协议的金额,与法定的金额赔偿没有太大的偏差,可以签订协议书快速的拿到赔偿款。
第二种情况,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是已经签订好了协议之后,才得知协商金额与法定的赔偿金额之间有较大的偏差,可以凭借工伤认定书和鉴定的结论,提起劳动仲裁。
第三种情况,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是部分的费用。工伤职工可以凭工伤认定书和鉴定结论及其他的相关资料,先向社保部门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其工伤保险的待遇。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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