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就两个选择:一个是不想要离婚;另外一个就是接受离婚。我来说说我的故事。
我32岁那年,老公和我提出离婚,我同意了。我们协议孩子归我抚养,我们没有夫妻共同房产,没有夫妻共同债务,他负责每月给孩子3000元的抚养费,还会在我们离婚那年起,分两年给孩子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作为孩子将来的生活费。
其实这婚我本来是极其不愿意离地,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签离婚协议,没想到他挺着急的,居然还去法院起诉了我,接到传票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对婚姻的不舍只是一厢情愿。
他对我提出的离婚理由是,因为我工资低又不求上进,拖了他发财的后腿。后来我才发现真实的原因是他早在我们离婚前半年,就和前公司的女同事好上了,这次这么着急离婚也是为了要娶她。
像我这种前夫铁了心要和我离婚的情况,我是没得选择的,但是我还是建议尽量和老公好好谈谈,没有什么必须要离婚的理由最好不要离婚。
我朋友18年的时候就是老公一直闹离婚,天天不回家,故意没事找事的要和她吵架。她就一直忍着,忍了大概一个多月后,就没有提了,然后两个人就好好的沟通了一下,互相说出了对方那里不好,应该改一下,反思一下的地方,沟通完了以后到现在两个人都是和和睦睦的。
所以如果不想要离婚的话就自己忍让着一点,不要老公故意找事的时候就还要往枪口上去撞,该自己做的事情就自己尽力去做好,反思一下自己。然后等老公气消了一点,可以好好沟通的时候就和老公沟通一下,夫妻哪有不吵架的,夫妻又没有隔夜仇。
据我所知,目前无论是我前夫的再婚还是我身边离婚又再婚的朋友,他们婚后生活不如和原配过得好。
就拿我前夫来说,我听说他现在生活的特别窝囊,当初娶这个女同事主要是为了可以帮助他发展事业。事业发展得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女强男弱让前夫丝毫没有尊严,他可是最看重尊严的。住着女方的房子,开着女方的车,看着女方家人的脸色,甚至连前夫的父母都感觉得到了来自女方家强势的压迫感,反正肯定是不如在我家那般,被尊为一家之主的优越感好。
如果确实要离婚,一定要考虑好你们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如果有共同债务也要算清楚,尽量为自己争取自己该得的利益,也是为了自己以后的生活能够轻松一些做个保底吧,毕竟咱们女性相对男性来说在社会上谋生还是弱势一些的。
总之,对于感情能挽回尽量挽回,不能挽回尽量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利益,希望这件事情最后对所有人来说能是个圆满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