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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信息:(招投标法全文)招投标法律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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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锦瑟

刚入职第一件事被领导喊来“小李你学法律的,审核一下某某项目的招标文件”。于是,一个近一百页的电子文档发来。天呐,怎么办!我好像从前从来没接触过招投标,什么叫招标我都不清楚?怎么审呢?

现在越来越多的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在采购大宗货物、工程、服务时都会产生一种困惑,怎样能最大效益、程序公正地买到质优价低的产品呢?招投标法应运而生,规定了详细操作流程,如此复杂的流程你都了解吗?招标里面的猫腻一般都出现在哪里?哪里需要重点审核?接下来我们通过问答形式解开这些谜题。

问题一 为什么要采用招投标的采购形式?

企业采购如果不采用招投标形式,一般都是私下一对一,或一对多进行面对面协商,协商价格、协商过程一般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第三人无法知晓,采购价格和其他重要条款是否合理也无从判断。为了使合同签订前的协商过程公开透明,引入公开竞争机制。业主方邀请众多投标人就某一项目参加投标,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从众多投标方中选择交易对象。确定最终交易对象的评分标准也会事先公开,采用全过程公开的形式确定交易对象。整个采购程序合理规范,公开公正、充分竞争、大大地节约了采购成本。

问题二 除了招投标外还有其他采购方式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关系?

有,除了招投标外,还有竞争性谈判、单一

问题三 招标一共有几种形式?

招投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区别在于公开招标针对不特定多数人,而邀请招标仅对特定人发送投标邀请书。两者适用范围不同,邀请招标仅适用于技术复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或公开招标费用占项目比例过大的情况下,对邀请招标的适用限制较多。

如果你对上面的情况都清楚之后,我们就要开始详细解读招投标了。了解招标投标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每个省也会发布各省招标投标条例,以浙江省为例,省人布了《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每个行业也会针对行业特点发布特定行业的招标管理办法,在此本文不作论述(本文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作为论述依据)。

问题四 公开招标具体流程是什么?

下面来图解完整的公开招标流程:

问题五 一份正式的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包括六大部分内容,具体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用需求书、合同主要条款、投标相关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六部分内容。

问题六 业主方在招标公告发出后发现遗漏重要事项是否可以改变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发出后可以进行澄清和修改,但澄清、修改的时间有严格要求,需要给予潜在投标人以充足准备时间。招标人可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对招标文件或预交预审文件以书面通知形式进行修改或澄清。

问题七 招标实务操作中很多企业为什么不愿意采用公开招投标这种形式?

理论上说,招投标经过严格程序确定中标对象应该会大大减少违规风险的产生,但我们大家在新闻中也经常看到某某项目通过招标反而质量很差,效果不尽如人意,很多业主方不愿意采用公开招标,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1、招标全过程公开,无法对结果进行有效控制

招投标是个技术活,需要公开发布信息,对招标方来说潜在投标人不确定,未来中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方的心理预期不可知。一旦选择公开招标的形式,无法人为地对招标过程进行干预控制,缺少对招标结果的把控。这是很多招标方宁愿拆分项目金额也要规避招投标法律约束的原因,当然不排除招标方为一己私利故意拆分的情况。

2、招标程序性要求较多,一不小心容易废标

公开招标有法定程序,抛开企业内部流程不说,整个公开招标过程不能保证在一个确定的时间内结束,可能会意外发生很多问题,易产生废标情况。一旦废标,整个流程从头开始,又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且极为有可能暴露商业机密或丧失商机。

3、容易发生投标人串标、围标的情况

由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后,对招标方来说,潜在投标人是不可知的,但潜在投标人之间基于行业特殊性可以私下进行商议,压低价格或哄抬价格,私下确定由谁中标。由于该种情况较为隐蔽,普通情况下招标方极难发现,无法通过有效手段进行事前干预,会严重影响招标方的利益。

4、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可能后期增项较多

现今招标一般采用最底价中标,许多投标人会在招标的时候尽量压低价格以求中标,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中标后再通过后期变更数量、质量等间接形式提高最后结算价,达到自己目的,直接影响招标方的利益。

问题八 投标人为什么害怕招投标?

投标是一门技术,里面不仅涉及到对招标文件的理解还涉及到投标文件的制定、费用的计算等问题,一本制作精良的投标文件可以有效的反应出企业的软实力。在开标当天有些项目技术标还需要授权代表现场进行讲标,如何通过讲标拉近与评标专家的距离也是影响中标的重要因素。除了客观困难外,投标方往往还害怕以下情况:

1、招标方故意设置带有倾向性的条款

企业招标一般均会在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限定,但有些资格限定会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例如企业房产对外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租,在资格条件中可能会明确限定中标方必须具有从事某一特定行业的资格,且该特定行业资格恰为原承租人具备。甚至有些招标方会直接根据意向单位的情况为其量身制定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不合常理的限定条款可能会使其他投标人认为招标方带有一定倾向性,影响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投标的意愿。

2、招标方通过评标内定中标人

投标人最害怕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去参加招标,结果招标方通过评标内定中标人,招标方可能会在评标时对其他评标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由于现在评标专家的人选大多由招标代理选定,招标方只需要将意定中标人告知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大多会迎合招标方的要求,通过其他方式间接告知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可能会在打分环节中,在自由裁量部分适当地对意定中标人放松要求,通过评分拉开投标方之间的差距,让意定中标人中标。这种形式的内定,往往由于做法隐蔽,投标方往往难以查实举报。

3、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发布时间较短

有些招标代理为了让招标方找到称心如意的中标人,故意在比较冷门的媒介发布招标信息,减少潜在投标人看到信息的可能性,控制投标人数。甚至故意缩短信息发布时间,让许多事先不知道内情的潜在投标方没有充分时间准备标书,拉开标书之间的差距。

问题九 招标文件的审核重点在哪里?

一份招标文件,通常几十页上百页,找到审核要点,重点针对以下条款进行审核:

1、审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期、公告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

2、审需求 招标文件内容很长,其实招标文件中真正核心重要的内容是业主方对招标需求的表达是否完整和准确。这不是仅是招标代理工作的重点也是企业审核招标文件的重点(当然顾问律师是不会审的这么仔细的)。作为企业审核人员,需要对招标文件实质内容进行确认,了解企业真实需求后根据需求审核招标文件的表达是否全面、是否准确。因为任何不全面、不准确的文字都可能会导致业主方遭受直接损失。例如在货架采购中,缺少对货架承重的规定,则可能直接影响招标价格确定,进而影响中标方。不准确的文字还可能对投标方和评标专家的理解产生影响,难以有一个统一标准确定。

3审评标办法 首先,查看评标细则,计算总分是否为一百分,笔者在工作中会常常发现评标细则各分项相加数值会超过一百分的奇怪现象。其次,审核评标细则中打分项是否都有明确打分标准,尽量减少评标专家自由裁量部分的评分。最后,报价得分计算规则是否合理。

4审合同主要条款 一旦招标完成后,需要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审核招标文件时,需要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审核。

招投标这种形式本身并无好坏之分,重点在于如何利用好这种形式,节约采购成本。我们通过问答的形式对招投标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审核重点有了基本认识,后续深入理解招投标可能就需要通过工作实际接触大量招投标来解决了。

以上均是笔者近一年来参与招投标工作的一点浅薄总结,可能存在不当之处,还请各位读者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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