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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端午节前后都特别多雨水,广州人俗称“龙舟水”。
之所以叫“龙舟水”,是因为降雨量大,江河水位上升,特别适合赛龙舟。
不过赛龙舟通常都是各条村包租公的专利,跟打工仔租客没什么关系。
打工仔当然就要风雨不改,每日准时打班。
但是天雨路滑,上下班途中很容易滑倒受伤,这样又算不算工伤?
多数人的直觉肯定是工伤,但事实上未必是。
去年北京人社局就分享过一个案例,事主陆某在上班途中的地铁站内滑倒受伤,申请工伤认定被拒。
陆某不服,随后向法院起诉人社局,但经过两审均被判败诉。
争议焦点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第(六)款: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院认为城市轨道交通事故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客运在运营过程中,因违反作业操作规程,或由于技术设备原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运载人员伤亡的事件。
本案事主在地铁站内自己滑倒,显然不属于以上情况,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再延伸一下,如果上下班途中骑车自己摔倒,又或者在公司楼下被花盆砸到,恐怕都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这样打工仔岂不是毫无保障?
虽然不能走工伤,但打工仔也不是毫无保障,因为还有医保。
根据《社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不走工伤也不是第三者全责的事故,医疗费可以由医保部分支付。
上述案例的事主是自己跌倒,既走不了工伤又没有第三者责任,最后就只能靠医保。
但在社保范围内,医保只限于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工伤可以全数赔偿。
不仅如此,只要被认定为工伤,除了医疗费,相关的住院伙食费、康复治疗费等十几项赔偿,都可以找社保和单位共同承担。
所以一旦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伤害,应该尽量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就会比医保高很多。
在此不得不提一下电动车的问题,因为好多朋友上班都靠它。
假如骑电动车上班被车撞了,只要不被交警判主责或全责,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被认定为工伤后,不仅可以从社保拿到一笔赔偿,还能向对方(肇事司机)索赔,获得双份赔偿。
关于这个问题,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曾作出过明确支持,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网上找来看看。
但无论是工伤还是民事赔偿,前提就是自己不能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所以奉劝各位骑手朋友,为人为己还是要安全第一,切勿闯红灯、逆行、超速和不戴头盔。
最后提醒一下,就算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和买社保,只要被认定了工伤,我们打工仔依然可以获得赔偿。
只不过这笔钱就不是由社保支付,而是由公司全数承担。
假如公司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员工自己都可以找社保局申请。
所以大家不要害怕,有理就要力争,法律是保护劳动者的。
好啦,今天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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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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