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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本章要点提示】

●预算会计的定义;

●预算会计体系;

●行政单位会计定义;

●事业单位会计定义;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本章内容引言】

预算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各级政府及使用预算拨款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收支活动进行连续、的核算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和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基本建设拨款会计、收入征解会计构成。行政单位会计是各级行政机关及接受国家预算拨款的单位用来核算、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章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概述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对象、会计要素、会计等式、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等,让大家掌握会计等式,了解会计对象、核算原则等,为后续章节的学习勾画出一个总体的概念框架。

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定义、对象和任务

一、预算会计及其组成体系

(一)预算会计的定义

预算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各级政府及使用预算拨款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收支活动进行连续、的核算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它是与预算相联系的专业会计,具体来讲,理解该定义应把握以下几点。

1.会计主体

预算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为各级政府及各类事业、行政单位。具体来说,财政总预算的会计主体是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是会计为之服务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的会计主体是会计为之服务的行政单位。

2.会计客体

预算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客体是财政性资金运动、单位预算资金的运动以及有关经营收支的过程和结果。具体来说,财政总预算的会计客体主要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或赤字)等多项财政性资金活动;行政单位的会计客体主要是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事业单位的会计客体主要是单位预算资金及经营收支过程和结果。

3.计量手段

预算会计同其他专业会计一样,都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一系列科学的方法,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完整的核算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

(二)预算会计体系

为了有效实现预算会计的职能,充分发挥预算会计的作用,目前,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和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基本建设拨款会计、收入征解会计构成。

1.财政总预算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政府各级财政部门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我国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五级,总预算会计也相应划分为五级,也就是一级政府要建立一级总预算,每级政府的总预算都在财政部门设立财政总预算会计。具体来讲,国家财政部设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设立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总预算会计;市(地、州)财政局设立市(地、州)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县(市)财政局设立县(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乡(镇)财政所设立乡(镇)级财政总预算会计。

2.行政单位会计

行政单位会计是各级行政机关及接受国家预算拨款的单位用来核算、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的专业会计。

3.事业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对象,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一)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进行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检察机关,以及政党组织和人民团体机关,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司法、检察机关,以及各党派等。

行政单位是非物质生产部门,不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主要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的形式,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按其具体的业务性质,可分为以下两类:科学、教育、文艺、广播、文物、测绘和体育等科学文化事业;气象、水利、农林、计划生育和国家物资储备等公益事业。

事业单位也是非物质生产部门,其经济活动既不同于企业也不同于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主要表现在:一是一般不提供物质产品,有的单位虽然提供一些物质产品,但它往往作为知识、技术等的载体;二是进行业务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有的单位虽然实行有偿服务,但往往并非足额补偿;三是出资者不要求回报,因而不具有明确的经济权益。

事业单位不同于行政单位主要表现在:一是事业单位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实行有偿服务,有的还可以做到以收抵支,而行政单位的服务则是无偿的;二是事业单位有些业务活动具有经营性的特点,其事业收入与事业支出大都与其业务活动相联系,而行政单位则无事业收支活动;三是事业单位主要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大多进行着创造价值的智力劳动,具有一定的生产性,因而是一个特殊的生产部门,而行政单位则履行着政府管理职能。

虽然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存在一定的差别,但它们在经济活动方面仍有较多的共性,如都不提供物质产品,都不以营利为目的,资金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基本特征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按单位业务活动的基本特点可以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

(一)行政单位会计的基本特征

(1)行政单位会计是为某一具体行政单位服务的,其业务活动的目的是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具有明显的非市场性。

(2)行政单位会计主要反映某一具体行政单位的经费收入和支出的情况,单位经费收支的核算必须服从预算管理的要求。

(3)行政单位会计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也不计算损益。

(4)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基础为收付实现制。

(二)事业单位会计的基本特征

(1)事业单位会计是为某一具体事业单位服务的,其业务活动是向社会提供各种生产性或生活性的服务。

(2)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业务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核算事业收入、事业支出及其余超为主,社会效益是衡量事业单位业绩的基本标准。

(3)事业单位虽然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但有些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经营性,要求实行经济核算,并可进行成本核算。

(4)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具有经营性收支业务的事业单位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采用的是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预算会计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2.会计要素构成不同

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即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3.会计等式不同

预算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企业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4.会计核算的内容及方法不同

预算会计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没有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等,这些均与企业会计有明显差异。

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

(一)行政单位的会计体系

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

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视同基层会计单位。不具备核算条件的行政单位,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实行会计核算,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

(二)事业单位的会计体系

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同样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各级会计单位的具体内容同行政单位。

上、下级会计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工作关系,不仅表现在经费领报上,也反映为预算管理上的领导和监督。

主管会计单位直接与财政部门发生经费领报关系,它除了有权支配本单位的经费外,同时要分配和转拨所属单位经费。因此,主管会计单位不仅具有对所经办的行政事业经费的支配权,也具有对所属单位经费的支配权和调拨权。

二级会计单位与主管会计单位发生经费领报关系,它通过主管会计单位转拨而取得预算经费,这不仅是本单位的经费,也包括由它所转拨的所属会计单位的经费。因此,二级会计单位除接受主管会计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外,也具有对所属会计单位经费的支配权和调拨权。

基层会计单位与上级会计单位发生经费领报关系,它所得到的转拨经费只是本单位的经费,因而只具有对本单位经费的支配权。

各级会计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正确组织会计核算,认真实行会计监督。

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一)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是行政单位能够用货币表现的业务活动,具体为各级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经费收入、支出及结余,以及在行政单位资金运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1.获取经费及预算外收入

各行政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从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领取行政经费,依法获取预算外收入。

2.安排经费支出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各项经费支出,经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为行政单位的结余。

3.核算资产、负债、净资产

在行政单位资金运动过程中,由行政单位掌管的各种财产和债权形成行政单位的资产;各项应缴和暂存款项形成行政单位的负债;资产基金和结余形成行政单位的净资产。

(二)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事业单位能够用货币表现的业务活动,具体为各类事业单位在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项收入、支出和结余,以及在事业单位资金运动中所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1.获取经费及其他收入

各事业单位不仅可以按照核定的预算从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领取经费,还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创收,取得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

2.安排经费支出

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各项专业业务和经营业务的各项支出,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为事业单位的结余。

3.核算资产、负债、净资产

在事业单位资金运动过程中,由其掌管的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利形成事业单位的资产;由其承担的借入、预收款项和应付、应缴款项形成事业单位的负债;各项基金和结余形成事业单位的净资产。

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任务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在履行其职责时,一般应完成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组织资金供应,合理使用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为了保证其业务活动的完成,要根据单位计划和财务预算,及时组织预算资金和业务收入。同时要根据预算确定的用途和规定的范围及标准安排各项费用支出,合理使用预算资金,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努力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会计核算,进行预算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部门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正确反映本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同时要定期分析本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测定影响预算执行的因素,找出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挖掘内部潜力,提出改进措施,为下期计划和预算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三)保护公共财产,合理分配结余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正确记录、计算本单位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保证其安全与合理使用。对于货币资金的收支、物资的进出都要加以审核,并及时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按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事业单位收支相抵后的结余,要按照政策规定合理进行分配,用于事业发展的部分要优先保证,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要规定最高比例,不得突破。

(四)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在正确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同时,以国家的各项财经方针、政策、法令、制度为依据,审核各项预算收支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情况。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及时揭露,坚决制止,以保障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第二节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及会计等式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对象按其经济特征所作的最基本分类,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对象的具体化。会计要素是设置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的基础。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前三个要素与资产负债表中财务状况的披露直接联系,故称为资产负债表要素,也称为静态会计要素;后两个要素与收入支出表中收支的披露直接联系,故称为收入支出表要素,也称为动态会计要素。

(一)资产

1.资产的定义

资产是会计主体(行政或事业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一定数量的资产,是实现其职能的前提条件。资产以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债权资产等各种形式存在,如库存、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2.资产的基本特征

首先,资产是一种能直接或间接保证行政或事业单位实现其职能的经济资源。其次,资产为会计主体拥有或者控制。再次,资产是由会计主体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未来的交易或事项可能产生的结果,不能确认为资产。最后,资产必须能以货币可靠地计量,也就是说,资产能够通过货币反映自身价值。

3.资产的分类

(1)按流动性不同分类。

资产按其流动性不同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两类。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银行存款、零余额账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长期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2)按主体不同分类。

1)行政单位资产。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资产是行政单位拥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行政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2)事业单位资产。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用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二)负债

1.负债的定义

负债是指会计主体(行政或事业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2.负债的基本特征

负债是会计主体筹集资金的一个渠道,它是资产取得的重要

负债的特征有:首先,负债是基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产生的。只有导致负债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会计上才能确认为负债,对未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能确认负债。其次,负债的清偿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流出方式可以表现为以或实物资产偿还债务,或以提供劳务方式偿还债务等。再次,负债能以货币加以计量。最后,负债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偿付日期,或者债权人和偿付日期可以通过合理预期来估计确定。

3.负债的分类

由于会计主体的不同,负债的类型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1)行政单位负债。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负债是行政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各项资产偿付的债务。行政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缴财政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暂存款项、应付政府补贴款等;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等。

(2)事业单位负债。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事业单位负债按流动性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三)净资产

1.净资产的定义

净资产是指会计主体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2.净资产的基本特征

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和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虽然在数量上都等于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但由于前者会计主体的非营利性,两者净资产的意义完全不同。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并不体现所有者的剩余权益,资产的提供者不能凭借净资产获取利益,但它可以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活动施加影响,可以对资产的用途进行暂时或永久的限制。

3.净资产的分类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不同,净资产的类型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1)行政单位的净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行政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等。

(2)事业单位的净资产。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四)收入

1.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会计主体(行政或事业单位)为实现其职能,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的资金流入。

2.收入的基本特征

尽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收入和企业会计主体的收入均表现为资金的流入,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是财政性资金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企业的收入乃“经营”所得,与其工作业绩有着必然的联系。此外,就收支的关系来看,行政事业单位是“为支而收”,而企业是“为收而支”。

3.收入的分类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不同,收入的类型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1)行政单位收入。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公务活动,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各项拨款,以及按规定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2)事业单位收入。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五)支出

1.支出的定义

支出是会计主体(行政或事业单位)为实现其职能,按照批准的预算对财政资金的再分配或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2.支出的基本特征

虽然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和企业的费用都是一定会计期间的资金耗费,但两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是为了实现其主体的设立职能,并不是为了获取收益,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往往受到国家财政预算的约束,要按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执行;而企业的费用则是从获利的角度出发而发生的,主要是由企业自行控制。

3.支出的分类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不同,支出的类型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1)行政单位支出。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公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资金的耗费及损失。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

(2)事业单位支出。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亦称会计平衡等式,是指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之间存在的必然相等的关系。具体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

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平衡等式是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会计假设)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设定。它是会计人员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工作的先决条件做出合理的限定,以确保会计信息的明确性。会计人员在确定会计核算对象、选择会计政策、收计数据时,都要以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为依据。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运行、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它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会计核算的对象是预算单位的资金运动,其资金运动是由各项具体的经济业务构成的,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使得不同的核算主体的关系日益错综复杂。因此,对于会计人员来说,首先需要明确哪些经济业务应当予以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哪些不应包括在会计主体核算范围内。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包括行政单位、各类事业单位。如前所述,会计服务的特定空间范围是不相同的,行政单位的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服务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服务的各类事业单位。

(二)持续运行

持续运行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业务活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能够持续不断地运行下去。它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的限定。若没有持续运行为前提条件,一些公认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失去存在的基础,一些公认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将无法采用,单位也就不能按照正常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均具有稳定的财政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又称会计期间,是指把会计主体(行政或事业单位)持续运行的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首尾相接的区间。

各国会计期间的划分方法并不完全相同,我国是按公历日期确定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

会计期间的划分,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按期结算账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从而及时向有关信息使用者提供会计主体(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收支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或上一级单位报告。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会计主体的各种会计信息以价值形式对外传递。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核算。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会计报表时,应该按照编报日期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在会计核算中选择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是由货币的价值属性决定的,其他任何计量单位都无法与货币相比。当然,货币计量的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因为许多存在于预算主体且对其运行有重要影响的要素因货币计量的局限而被排斥在财务会计报告之外。因此,预算主体的会计报表还必须有一些非货币指标的补充。

应该指出,以货币为统一计量单位包含着币值稳定的假设,即假定货币本身的价值是稳定的。按照国际会计惯例,当货币本身的价值波动不大,或前后波动能基本抵消时,会计核算可不考虑这些波动。如果币值发生剧烈波动,货币计量的方法就必须改变,采用物价变动会计模式处理各项经济业务。

上述四项会计前提,从不同方面对会计工作模式进行了限定。会计主体限定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持续运行和会计分期限定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货币计量限定了会计工作的内容。这些前提是从事会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也是会计工作采用公认会计原则所必备的条件。如果其中的一项不存在,会计模式就会发生改变。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处理具体会计核算业务的基本依据,是对会计核算提供信息的基本要求。

(一)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地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真实性原则既是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满足信息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需要,如果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虚假的,就会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真实性应成为会计信息质量判断的首选标准。

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力求做到反映内容真实、计算数字准确、核算资料可靠;核算依据真实、核算过程真实、核算结果真实。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由忠实表达、中立性和可验证性三个要素构成。忠实表达是指会计信息的结论真实反映客观经济事物的本质;中立性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时,依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法规的要求,不掺杂个人偏好;可验证性是指会计信息应经得起检查与核实。

(二)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亦称有用性,是指会计主体(行政或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也就是说,如果会计提供的信息能对信息使用者做出最优决策有所帮助,避免其决策失误,这样的会计信息就具备相关性。

会计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要充分发挥会计信息的作用,就必须了解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身份构成,以及他们需要会计信息的内容构成,解决如何能使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信息使用者要求相协调的问题。相关性要求会计人员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由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时效性三个要素构成。预测价值是指一项信息对信息使用者预测未来事项的发展趋势或结果有帮助;反馈价值是指一项信息能使信息使用者证实或更正过去决策时的预测价值;时效性是指信息的提供应是快速及时的。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满足三个方面的需要:一是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二是要满足有关方面了解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需要;三是要满足单位内部加强管理的需要。

(三)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是指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这里的可比性有两层含义:一是同一会计主体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在预算执行报告中说明。二是不同会计主体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指标和核算方法处理,以便不同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会计信息相互可比。

如果说第一层含义是为了保持会计信息的纵向可比,那么第二层含义则更强调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信息使用者在使用会计信息时,不仅要考查单一会计主体在不同时期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信息,而且可能对同类型的部门和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考查。为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决策的需要,便于比较同一类型的不同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状况、收支状况,只要是相同的交易和事项,就应当尽可能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四)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各部门和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用,这一作用的发挥是与其获得时间密切相关的,而信息的效用是随时间的延长而逐渐下降的。为保证信息使用者能及时获得会计信息,在会计核算中要做到及时收计信息、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及时传递会计信息。

(五)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亦称可理解性,是指会计主体(行政或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会计信息提供的目的在于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会计信息的提供方法也应以这一前提为出发点。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信息时,应考虑信息使用者的情况,使复杂问题简单化,冷僻问题简明化,力求使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清晰明了。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明晰性的要求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做到清晰准确、依据合法,账对应关系清晰,文字摘要规范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做到项目填列完整、勾稽关系清楚、数字核对准确。

(六)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会计主体(行政或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在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结果的情况下,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会计人员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必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结余情况,不能有意忽略或隐瞒重要的财务数据,不能出现由于所提供的信息不充分而误导信息使用者的情况。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对交易和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于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单独核算、全面记录、准确反映;对于次要的交易或事项,可适当简化或合并反映,以使会计信息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关键概念】

会计对象 会计要素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收入支出 会计主体 持续运行 会计分期 货币计量 真实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

【思考题】

1.论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2.论述预算会计的对象。

3.论述预算会计体系。

4.论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基本内容。

5.论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6.论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