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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观点头条:(社科院法学所)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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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陆弃

昨天晚间,好友《北大商业评论》首席编辑鲍迪克来信,称我们的共同好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宪法学专家刘海波先生因肺部感染医治无效在北京协和医院病逝。

听罢此言,我大为震惊!刘海波先生70后生人,正值壮年,又在国家最高科研单位任职,岂会遭此不测。我随即与海波爱人吴老师联系,吴老师证实海波于2月19日凌晨2时41分因病医治无效逝世。

呜呼海波,苍天不公!

刘海波先生是当代中国罕有的“有骨头的”知识分子,他为人性格耿直,刚正不阿,处事不拘小节,和光同尘。短短五十载的人生,他专注于学术,痴迷于学问,堪称“学痴”也。

海波年长我20岁,我与他相交10多年,亦师亦友,从他身上我获益良多。如今,他正值春秋鼎盛,没承想天不假年。痛我心!惜哉我心!

古人云,微斯人,吾谁与归?海波化作皓月当空,我这样的腐草萤光,又能去哪里寻找他呢?

海波这一走,难舍十四万万同胞,更难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使命。革命的道路上,总要有牺牲的。如今,海波成了光荣的“烈士”,他先我们一步而去,自当激励我们活着的人更加坚强,更加奋进。

人的一生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活五百岁碌碌无为,又有何用?海波不过五十载寿,却成就了别人五百年、五千年未能成就的理想,他的思想就像太阳的光辉一样照亮中华民族前进的道路。

他是伟大的思想家。

我深信,只有继承海波的遗志,继承海波的事业,为了伟大国家和民族的前行,化悲痛为力量,化腐朽为神奇,昂首阔步,自奋进!

刘海波永垂不朽,以为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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