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娱乐公司旗下艺人承接代言,获高额代言费,核定征收不补税
各行各(任133+)业的市场经济竞争,为提(8967+)高品牌在大众心中的知名度邀(5424+)请明星为品牌代言,明星的知名度不一样其身价就不一样,但承接广告代言所得到的收入都是天价的,在忽略明星和自己公司每笔收入分层的基础上,承接广告得到的收入实际真的有那么多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广告代言费需要缴纳个税不然就会被税务稽查罚缴个税甚至更严重。
广告代言属于税法规定中的劳务报酬,导致缴纳个税的税点很高,实际能正真自由支配的并没有合同所列金额那么高,在承接数量上也不止一两个,加起来就是很庞大的数字,面对个税高额的税点、高额的税费,利用税收筹划核定征收政策减轻个税压力,核定征收政策将个税高税点直接降到了3%。
园区成立新公司将代言费用以业务分包形式进行业务往来,及将这笔收入的纳税地点转到了园区,园区为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税收收入而增加当地的GDP数值来减少贫富差距而出台的核定征收政政策,核定征收政策通过业务分包能解决企业所得税、个税(高额员工工资)公转私、股东分红、进项成本等问题。
核定征收政策对明星的天价广告代言费用收入所缴个税节约多少成本,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说明,上海某娱乐公司的明星承接了一个代言广告,得到了广告代言费用500万,500万的收入正常纳税就需要缴纳占比5/1左右的个税,享受园区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核定10%的行业利润率再按五级累进制计算)只需要缴纳:
: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12%*50%=0.297万(小规模减半征收)
个人征收政策所缴个税税点、个税费用不在那么高,其实际能支配的收入也会增加,不在因为不想要缴高额个税而违反税法法规,减轻税负压力,选择合法途径解决才可以。生产经营所得税:500万/1.01*10%*30%-4.05=10.8万
核定征收政策500万的广告代言费用只缴纳十多万,个税就处于完税状态,就不会出现税务稽查而补缴税款的现象,享受核定
本文作者:资深税务筹划师 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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