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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叙述一下(交通事故结案)机动车撞人后怎样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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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电 近日,批复了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年6月26日,湖南郴州市宜凤高速公路宜章段发生一起客车碰撞燃烧起火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90余万元。

调查组对42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检察机关已对21名企业人员和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衡阳市副市长刘正兴等21名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外,责成湖南省政府和衡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湖南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中涉及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车辆起火,伤亡为何如此巨大?

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起事故造成如此巨大的伤亡,由多方面原因共同导致:

一是事故车辆车门受路侧护栏阻挡无法打开。经检测,事故车辆车门技术状况良好,在事故中已经启动并处于外摆状态,正常打开时最大外摆距离为35厘米。但是,由于车辆最终停止时右前角紧挨路侧混凝土护栏,车门在外摆6厘米后即被护栏顶住,展开受阻,致使车门无法打开。

二是事故车辆驾驶员和旅游团领队未有效组织乘客逃生。事故车辆停止后,车上乘客要求驾驶人刘大辉打开车门,刘大辉尝试打开车门但没有成功,向乘客答复门打不开了,随即从左侧驾驶人窗口逃出车外。在此过程中,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旅游团领队用灭火器砸前挡风玻璃欲破窗逃生但未砸破,也从驾驶人窗口逃生。此后,车前排座位乘客拥挤至驾驶人位置,争抢着从驾驶人窗口逃生,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现场秩序较为混乱,影响乘客疏散逃生。

三是事故车辆安全锤放置不符合规定。车辆内共发现5把安全锤,其中4把被放置在驾驶人座位下侧储物箱内,放置位置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影响乘客破窗逃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