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孙煜瑶)最近,沙市区的刘先生反映,说自己有一笔货款一直收不回来,向记者求助,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刘先生做五金以及门窗等相关材料生意,他告诉记者,去年夏天,一名承包室内装修工程的包工头周某与他联系,向他购买几个木门和门套,刘先生包上门安装服务。
当时,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门安装完毕后,刘先生多次找周某索要货款,可对方一拖再拖。刘先生说,目前他只想拿回自己5000元货款,或者拿回自己的材料。
那么包工头周某的说法又是怎样的呢?记者现场拨通了周某的电话,电话中,周某说他的客没有把装修款结清,所以暂时没法给刘先生结账。对于未给的货款具体金额也与刘先生说的有出入,周某说只欠2800元。最后,周某承诺,会在今年春节前把2800元跟刘先生结清。
对此事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不管业主方是否向包工头周某结清了相关装修款,都不影响销售方找包工头追要货款,包工头不得以此为由来拒付货款。如果双方对货款金额有异议,可以协商解决。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将货款支付时间、方式及金额等重要信息落实在书面合同上。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要留一个结算凭证,避免双方产生争议,也有利于后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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