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深交所发布深市上市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情况综述。2020年深市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264单,较2019年上升21.7%。截至2020年底,深市共有1171家上市公司推出1948单股权激励计划,涉及286.52亿股,近半数深市公司推出激励计划,超两成推出多期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增长21.7%
2020年深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呈现激励数量回升、长期激励增多、技术密集型行业活跃度较高等特点。
具体来看,2020年深市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264单,较2019年增长21.7%。2005年至2020年底,共有502家公司推出两期以上激励方案,282家公司推出三期以上激励计划。持续激励、滚动激励已成为深市公司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重要手段。
深市长期激励增多。2020年深市股权激励计划平均有效期限4.81年,有效期在4年及以上的激励计划248单,占当年推出方案的93.94%;有效期在5年及以上的激励计划113单,较上年增长20.21%。更多深市公司着眼长远发展,拉长激励周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深市推出股权激励数量排名前五的行业分别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均为技术密集型产业,累计推出方案数量占全部方案的56.94%。
新型股权激励方案持续涌现
2020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制平稳落地,推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并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激励比例、激励模式等方面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灵活性。新型股权激励方案持续涌现,增强了上市公司和被激励对象获得感。
新规实施至2020年底,共有103家创业板公司披露股权激励方案,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的公司有61家,59家为存量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需提前出资,允许不设置限售期,同时大幅减少后续回购注销情形,减轻被激励对象资金压力,上市公司实施创新工具的积极性高涨。
新规适当放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允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低于市场参考价的五折。截至2020年底,首都在线、伊之密等多家公司采用自主定价模式,为上市公司实施强效激励提供更多自主空间。
此外,新规同步放宽激励范围和激励上限。从新规实施至2020年底,26家创业板公司激励计划包含对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有7家创业板公司累计激励权益超过总股本10%。
以信披为核心提高监管质效
2020年深交所一方面持续完善相关配套规则,优化业务流程;另一方面做好流程控制,防范化解操作风险。深交所全面修订、优化股权激励业务流程,更新业务管理股权激励公告类别,梳理业务关键节点操作风险,根据不同业务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实现股权激励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电子化。
深交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夯实中介机构职责,提升监管有效性。针对前后期不同激励计划业绩指标差异较大、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考核指标随意变更、实施程序不合规、涉嫌利益输送等情形,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年共发出关注函、问询函等函件59份,发挥一线监管警示纠偏作用。
上述深交所负责人表示,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有效激发员工活力、实现产品技术创新的重要制度安排。下一步,深交所将持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并加大对异常激励情形监管力度,引导上市公司合规有效实施股权激励,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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