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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爆料知识:(撤诉后再起诉)撤诉影响下次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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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起诉后法官劝她先撤诉,说半年后再起诉就可以判离,她问这是真的吗?通俗易懂说法律,请关注收藏,杨律师解答一下。

很多人都听说过“第二次起诉离婚能判离!”的说法,这个问题也

关于判决离婚的标准在民法典第1079条有列明,大家可以自己看看。


其中和第二次起诉有关的内容是这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对照条文就能发现,从起诉次数的角度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再加上分居满一年的条件,再次起诉才构成民法典中“应当”判决离婚的标准。第一次起诉后判决不离,6个月后再起诉,都不构成法院肯定判离的标准。而主动撤诉连判决不离都算不上!

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判离”的说法是不是谎言?

也不能这么说!很多法官和律师都提过这类说法。杨律师也说过,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6个月后再起诉,判离的概率很大,注意是概率大不是必然。这个说法“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可以判决离婚”的口子。

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态度坚决,但因证据不足判不离。6个月后又很快起诉要求离婚,即使没有其它证据,这个坚定的态度通常也会让法官认为感情确实破裂了,判离的可能性很大。

但由于不是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个尺度不同法官是不一样的,杨律师认为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态度是否坚决很重要,如果真想离婚,起诉后很快就撤诉不是好的选择,实践中这样操作的,第二次起诉很多都没判离。所以,没有特殊情况,真想离婚的,起诉后不建议主动撤诉。这个知识了解了吗?有收获的请点赞、收藏!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