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全国“”对个人税收改革发出明确信号,将优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收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和标准,中国个税改革越来越近了。
目前,中国的个税免征起点是6万元/年人民币(月薪 5000元),全国大概有1亿多人交税,被戏称为“穷人税”;2019年我国开启了个税改革,引入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部分人的税务负担,同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征收范围,但是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富人税”征税还不规范,这显然不符合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
下一步个税改革的目标应该是有增有减。
1.可能以提高个税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减轻一部分人的个税负担。(比如我们打工人特别希望能将个税起征点翻一倍。[呲牙])
2.房地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海外所得税等发达国家所征收的税种都有可能纳入征税范围。(建议尽快实行[呲牙])
各位友友们,你们属于哪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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