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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法头条:(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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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班律说法

文章由班律说法头条首发

在中国从古至今的刑罚中,最为严重的刑罚是死刑,自古以来死刑都让人闻风丧胆,现在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是在我们国家除了死刑我们还能看到很多相当严重的刑罚,这些刑罚都会伴随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比如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法院的判决书上写着判处某人无期徒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或者是某人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那这些刑罚为什么要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

我们大家知道无期徒刑是无期限的坐牢,死刑也就是直接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那么被国家剥夺政治权利到底是什么样的刑罚,要被剥夺哪些权利,又要被剥夺多久?

案例经过:剥夺政治权利的案例

在中国公民是可以行使很多权利的,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等,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一个作家所体现的价值不会因为他的死亡终结,如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再厉害的人他的所有功绩都会被清零。

打个比方,张三因为犯罪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等张三出狱后想去写书挣钱,但是张三的书不能发表,因为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出版权也会被剥夺。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能对于一些普通人或者底层人民的影响不如对于一些社会有名的人或者有很高地位的人作用大。

举一个案例来方便理解。被告人张某是一个国有企业的大领导,1991年底到1994年9月,被告人张某利用自己的职位为其他人行方便,并且让自己的妻子和养子,收受公司员工和客的礼物,为他们谋取相关利益。

受贿的财产价值折合人民币大约221万元,其中张某还指使自己的养子收受公司员工为了感谢张某的提拔而送的高价房产,其价值可达到143.75万港元。

张某还收受港商为求得关照而送的30万港元,在深圳出差的时候,张某还纵容随行之人收受他人财物将近14万港元。

被告人张某在与外国商人谈业务时,答应外国商人的要求,并签署了一系列的文件,出有公司的利益,收受外国商人12万元。

张某还在公司的各种项目中收取各种客的好处费,并且在帮助港商黄某推销写字楼时收取了黄某八万元港币和价值一万六港元的摩托车。

总之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国家单位的职员,利用自己的身份去行贿受贿,并且行贿受贿涉及的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没收张某的财产二十万元人民币,相关部门查获的赃款没收上缴国库。

以案释法:剥夺政治权的法律依据

剥夺政治权利,在我国的《刑法》中是一种资格刑,由机关执行。作为补充主刑的一种刑罚方式,剥夺政治权利就是指强行剥夺犯罪者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一种刑罚方式。

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是公民的公共权利的一种体现,国家通过剥夺公民的权利来达到对其行为和权利行使的限制,并敦促其悔过自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将剥夺以下权利: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还有公民的表达自己想法自由的权利,和担任一些归国家所有的机关单位、公司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适用于选举各级人大代表。

公民可以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中拥有参加投票的权利,也拥有被选举成功的权利,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员自然是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言论、等自由的权利。这些都是公民可以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方式,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和国有公司职务的权利。我国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等等,意思就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就已经是国家机关的黑名单了,将无法在国家机关从事任何职业。

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虽然可以在归国家所有的单位里继续工作,但是不能再担任领导或者重要职位。

一般来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已经只能是公民而不是人民!甚至可以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政治上属于人民的敌人。

因为往往附加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都是很严重的刑罚,违法者也必定是穷凶极恶之徒。

大家可能不理解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大家可以这么理解,只要在中国出生的就是中国公民,人民则是有权利帮助建设祖国的人。

那么一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要被剥夺多久呢?当对于犯罪者需要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时候,主要是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判断。

剥夺政治权利不但可以跟主要的刑罚一起使用,同时也能单独使用,一般犯罪情节较重就会附加适用,犯罪情节轻就会单独适用

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情况:对于那些被判处了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者,将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果在后来判决有变化,可以根据判决的变化改变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期限,这些都由法官来决定。

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总结分析

总体来说,剥夺政治权利就是说犯罪者不能再参加和国家相关的政治活动,出版之类的权利将不再享有,可以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后只能作为一个有中国国籍的人。

但是剥夺政治权利这个惩罚也不是固定的,都可以随着案情改变而改变,或者根据犯罪者的表现去减少刑罚。

当一个罪犯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时,往往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最轻的刑罚,剥夺政治权利往往都是附加在死刑、无期徒刑上,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出现时,那人必定是社会上的毒瘤,是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犯人都判死刑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什么意义,其实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为了政治上彻底否定犯罪分子,所以在结束其生命的同时剥夺其政治权利。

仔细想想当一个人被剥夺政治权利,失去了很多的权利是其一,其主刑才是让人望而生畏的刑罚,最后,请大家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不要做坏事、不要违法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