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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观点解读:(百香果女童案)百香果女孩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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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10岁“百香果女童”致死案引发持续关注。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此案调卷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广西钦州10岁女童杨晓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29岁的男子杨光毅,女童被侵害时反抗被刺伤双眼和颈部,还被浸泡水中、抛弃于山野,后因机械性窒息死亡。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光毅犯罪,判处死刑的判决,改判杨光毅犯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杨晓燕家属不服二审判决,准备申诉。

“百香果女孩”杨晓燕 受访者供图

5月10日上午,得知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后,杨晓燕的母亲表示“心情好多了,看到了希望”。杨晓燕的姐姐也表示,会继续申诉。

委托书

5月10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害女童杨晓燕舅舅处了解到,家属已全权委托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王飞处理此案申诉事宜。

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声明

侯士朝律师发给红星新闻记者的一份律师声明显示,5月10日被害女童家属已委托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的侯士朝、王飞律师担任此案申诉代理人。

红星新闻:如何看待广西高院的二审判决?

侯士朝:我们认为广西高院的判决从轻处罚的理由并不充分。因为每个自首都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情节,必然会对侦破有一定的作用,节约了国家资源。但是,刑罚要与罪行相适应,自首不是免死牌,相对于杨光毅手段极端残忍、情节极端恶劣、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等情节相比,自首情节不足以撼动对案件的整体评价。

另外,家属没有获得赔偿,至今为止杨光毅方尚未支付过赔偿(目前民事赔偿部分在执行阶段)。并结合判决来看,杨光毅虽如实供述,但他并无悔罪的表现和任何歉意。该案件二审结果未能体现刑罚的震慑力,反而会产生误导,如此恶劣都不能死刑立即执行,将对本地治安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可能是深远的。

红星新闻:代理此案后有何打算,申诉是否有难度?

侯士朝:我们正在抓紧准备申诉材料,下周提起申诉。现在家属手里没有卷宗,仅有一二审判决书,目前掌握的信息比较有限,我们会向法院申请查阅卷宗,以便全面掌握案情。我们认为,申诉难度还是有的,但我们和家属有信心,毕竟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们会尽最大努力。

我们之所以代理此案,是因为我们一直以来关注未成年少女被性侵类案件,我们有能力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对家属坚持申诉的支持和鼓励。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陈卿媛

编辑 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