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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资深头条:(土壤污染防治)农药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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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公众号执法专栏——“E案E说”栏目中,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及全市各区支队通过讲述本市环境违法的典型案件,说明违法环节和守法要点,大力宣贯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遵纪守法指明方向。

近期,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重点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来到某房地产公司检查开发地块的土地情况。

请介绍一下该地块的土地情况。

我公司为该地块的使用权人,将在此建设租赁房,目前正处于打桩施工阶段。

土壤情况怎么样?该地块土壤是否有污染风险?

我公司已经完成土壤污染初步调查,但部分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显示超标。

那你公司后续是否已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进度如何?

呃,我公司还未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在未风险评估的情形下,你公司怎么可以继续施工呢?

我公司以为只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就完成了法定义务。为了赶施工进度,就复工建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应当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好的。我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加快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在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的指导帮扶下,该公司意识到违法行为,并积极整改。目前,已完成土壤风险评估,准备启动土壤修复工作。

行政处罚

本案中,A房地产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的行为,被杨浦区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0.5万元。

法律微讲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长期性,相比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更大的危害。相关企业应着重学习新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一系列活动。

●本案中,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应当启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风险水平,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如果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管制值,即代表对人体健康通常有不可接受风险,应当进一步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条 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报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委托他人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

供稿: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丁子俊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吕子瑜、蔡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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