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老板们注意啦!并不是所有的业务都需要您知道吗?
天津的老板们你们知不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交易都需要开具的,但是存在以下两种情况是可以不开的。
·一是给个人支付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这种情况下可以是不开的。但是需要一个收据,这个收据上务必要写清楚收款人的身份证信息,服务内容与金额,作为我们原始的一个做账凭证。
·二是合同被履行,也就是说业务没有发生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开具。
根据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管理办法规定,在业务未发生合同未履行的情况下,一律不准许开具。如果存在违约金,那么违约金又属于违约支付。这笔支付属于赔偿性惩罚,但他并不属于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对于违约金的支出,违约方的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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