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系转移一般有三步。
第一步,在转入地的社保部门建立个人账,开具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
意思就是告诉原参保地,我在这个地方参保了,需要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这个地方来,信息和联系电话联系函上有。
第二步,到原先的参保地打印参保关系转移单。
意思也是告诉对方,我已经转移了,转移的时间金额都在上面。回头拿着这个单子去核对吧。
第三步,就是把转移单交给当地的社保部门。然后还要相应的档案转移手续等资料。
一定要注意,我们的参保记录必须要跟档案对应起来,否则未来办不了退休的。
也遇到一些各地有前置手续的情况,比如,广西省一些地区需要原参保地出具参保证明,然后才给出转移联系函。但是,这一步完全可以省略,即使不知道原参保地,只要能把养老保险关系转过去就可以了,反正还有回执。
希望我们各个地区继续简政便民一下,如果以后能够通过网络就更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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