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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专业头条:(少年犯罪档案)少年犯罪档案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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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犯罪行为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才负刑事责任,而且年龄不同,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区别。

所以,如何正确认定犯罪疑人的年龄,对于正确刑事案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要正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掌握:


第一,正确计算年龄。


2006年1月11日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对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作出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1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

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

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整任年龄。

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从中可以看出,《刑法》规定的已满14周岁,是指实足年龄,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即过了14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4周岁。

例如,被告人1988年7月26日出生,至2002年7月27日即认为已满14周岁。

机关刑事案件,应当把犯罪嫌疑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法律文书中要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出生年、月、日。

具体可以参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有关常识,按照以下几个要点来掌握年龄的计算方法:

一是年龄应当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二是1周岁应当以12个月计算,每满12个月为满周岁;

三是每满12个月为满1周岁,应当以日计算,而且过了儿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几周岁;

四是如果行为人的年龄是按照农历计算的,应当换算成公历。


第二,认真核实年龄。


在执法实践中,以下原因常常造成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年龄不清的问题:

一是有些人对出生婴儿口申报不及时、不认真,公历、农历填写不清,年份与属相不对应,存在瞒报、漏报现象;

二是有些人出于人托、上学、参军、顶职、结婚等目的,通过各种途径为孩子、家属或者自己涂改、假报实际年龄;

三是籍登记人员工作不认真,将口簿及口底册填错;

四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为使其逃避法律制裁,在出生时间、作案时间上弄虚作假;

五是有的民警工作不负责任,将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时间或者作案时间搞错。

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问题直接影响对其定罪量刑,所以机关应当采取各种方法认真核实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特别是是否已满14、16、18、75周岁的临界年龄。

首先,要认真讯问犯罪嫌疑人并核实其供述的内容。

其次,要认真查阅犯罪嫌疑人的档案、口簿、籍所在地的口底册、出生地的口底册等证件中关于年龄的文字记载。

最后,深入犯罪嫌疑人的出生地、出生医院、所在单位、学校调查了解,向犯罪嫌疑人的邻居、同学、同事、战友、朋友、同时出生的人询问等。

2010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部、部、司法部《关于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0条明确规定,审查被告人实施犯罪时是否已满18周岁,一般应当以籍证明为依据;

对籍证明有异议,并有经查证属实的出生证明文件、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证据证明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认定被告人不满18周岁;

没有籍证明以及出生证明文件的,应当根据人口普查登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证据综合进行判断,必要时,可以进行骨龄鉴定,并将结果作为判断被告人年龄的参考。

未排除证据之间的矛盾,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8周岁且确实无法查明的,不能认定其已满18周岁。

据此,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年龄,一般应当以口登记的籍证明为基本依据,结合出生证明文件、人口普查登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和其他有关资料,经认真调查核实后加以确定。

犯罪嫌疑人未登记口的,应当按照上述方法多方查证核实,不能仅凭其自报的年龄作出认定。

2000年2月21日最高人民《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龄证据使用的批复》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年龄不明的,可以委托进行骨龄鉴定或其他科学鉴定,经审查,鉴定结论能够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的,可以作为判断犯罪疑人年龄的证据使用。如果鉴定结论不能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犯罪行为时的年龄,而且鉴定结论又表明犯罪嫌疑人年龄在刑法定的应负刑事责任年龄上下的,应当依法慎重处理。”

机关存刑事案件时,如经多方调查,仍然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必要时,可以委托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医发定,通过骨龄鉴定或者其他科学鉴定得出的鉴定意见,如果能够存确确定犯罪嫌疑人犯罪时的年龄的,可以作为判断其年龄的证据使用;如果不能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犯罪时的年龄,但表明其年龄在14、16、18、75岁的临界年龄上下的,应当按照从宽的原则拿握

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资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第三,认定年龄应当以犯罪时为准。


由于《刑法》确定犯嫌疑人是否应当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负形事责任,是否因年龄因素不负刑事责任,是否应当从轻、减轻或着免除处罚,是以其犯罪时是否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及这种能力是否完全具备为根据的,所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应当以犯罪时为准

所谓犯罪时,是指犯罪行为开始实施时。

当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才达到法定年龄的,也不应当要求其对过到法定年龄前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或者要求未成年的犯罪嫌员人对达到法定年龄前的犯罪行为如成年人一样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为结束时,或者犯罪行为已经结束但在物质性的有形的结果发生之前才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就不能让那罪嫌疑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或者不能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如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样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这里“在物质性的有形的结果发生之前”,仅限于犯罪嫌疑人对该种紧果的发生不能控制的情况。

如果犯罪嫌疑人虽然已经实施完毕犯罪行为,该种结果尚未发生,但其有能力控制该种结果发生的,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