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衡晓帆为天津市副市长、局局长。(
衡晓帆简历
衡晓帆,男,汉族,1967年12月生,山西侯马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1989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1985.09—1989.08 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9.08—1993.11 北京市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干部
1993.11—1994.01 北京市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副科长
1994.01—1995.04 北京市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科长
1995.04—1995.06 北京市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副处长
1995.06—1998.09 北京市局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
1998.09—2000.11 北京市局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正处级)
(1996.09—1999.07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硕士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0.11—2002.03 北京市局政治部秘书处处长(其间:2001.09—2001.12 参加“政法高级法律专门人才赴荷兰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2.03—2004.05 北京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其间:2002.10—2003.04 挂职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处处长)
2004.05—2009.07 北京市局昌平分局政治委员(副局级)
2009.07—2011.05 北京市局西城分局政治委员(副局级)
(2009.03—2009.08 抽调任北京市委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第十七组副组长)
2011.05—2015.04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北京市局丰台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04—2015.12 北京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北京市局丰台分局党委书记
2015.12—2018.06 北京市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政治部主任
2018.06—2018.08 北京市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
2018.08—2019.03 北京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2019.03—2020.03 内蒙古自治区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0.03—2020.04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0.04— 内蒙古自治区副、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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