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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专业头条:(东莞市国税局)东莞市税务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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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明天(3月21日)起至6月30日

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可以登陆个人所得税App

直接啦!

有人退了4万多

有人要补缴大几千

还有人2年没办“补罚”近10万!

3月初,

网友们纷纷晒出了自己的金额

从几十到上万元不等,

甚至有网友称可以退4万多!

↓↓↓

但也有人一早兴冲冲地提交

发现不退反倒要补,

三月开局暴击有木有~

↓↓↓

可以放弃,但补税必须补,

否则可能面临严重后果!

有人因两年未个税汇算

“补税+罚金”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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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抽查发现,

东莞市某策划咨询公司员工刘某

未2020年度、2021年度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经提醒督促,

刘某仍未汇算申报。

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

刘某申报补缴了税款。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刘某

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共计9.99万元。

还没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

赶紧看过来!

社长手把手教你!

哪些人需要?

手机端如何操作?

政策介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的;

2、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汇算。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汇算——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条件但不申请的。

步骤

更多问题解答,戳我了解>>>

在高峰期,

已有骗子开始搞事情了!

这些事项要当心!

警惕!部发布重要提醒!

在个税申报时期,极容易被各种不法分子“盯上”,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财产损失。

常见手段如下:

1、短信提示:“您有一笔待领取”

2、专业人员电话称:“帮你多?”

3、冒充“税务稽查部门人员”联系你

4、教唆你填报虚假个税信息

警方提醒

务必保护好个人,银行账号和验证码不能轻易泄露。

另外,对个税信息申报流程,一定按照指引进行操作,如遇到税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12366或本地税务机关。

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拨打96110。

今年你是还是补缴?

欢迎留言区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