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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伙科普下(跟律师签对赌协议怎么算)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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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机制,本质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为确保各自的利益而列出的一系列金融条款。对赌协议产生的根源在于投资方与融资方信息的不对称。在投资的过程中,融资方偏向于本公司的股权能够得到较高的估值,投资方则相反。基于信息的不对称,双方对公司的不同预期需要平衡。此时,为了尽快达成交易,采取折中方案事后估值的方法,即为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后的业绩规定一个标准,若达到此标准,就依据高估值计算投资款或持有股权,反之,若没有达到上述标准,则根据低估值计算投资款或者退回部分投资款,或者调整基金在被投资企业中所占的股权数额。投资方之所以和初始股东进行业绩对赌,除了规避尽职调查无法穷尽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外,主要目的也通过一种直接跟利益挂钩的激励与惩罚机制,刺激初始股东为公司创造出更好的业绩,也为投资方带来更大的回报,实现投资方、企业 “双赢”的结果。

对赌的标的主要为公司财务业绩、上市(挂牌)时间和高管(实际控制人)行为三种情形,其中财务业绩是最常见的。对赌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补偿和股份回购。在对赌业绩时,投资方一般会要求企业设定一个时间表,通常会约定在某个时间段内被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或上市,如果在这个时间内未完成约定的事项,则会触发对赌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条款,从而影响公司的资金使用、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治理、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及公司的其他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