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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消息:(杭州地区婚姻协议纠纷律师)杭州婚姻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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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是很常见的事情,在子女和配偶感情尚好的时候不好意思直接说钱给借给他们的或者钱是为赠与给为子女个人的。但由于当时的不好意思,会导致以后子女发生婚变,对买房时父母的出资产生纠纷。出钱一方要么说是借给子女及配偶买房的,要么说是赠与给子女个人。子女配偶会说出资款是赠与给他们夫妻的。

怎么能保障子女发生婚变时,可以保障出资一方的利益?是打借条还是和父母签赠与给子女个人的赠与协议?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选择。

首先说赠与协议,只要父母和子女之前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也不用子女的配偶知情或者签字,可以私下签,不会影响他们的感情。赠与协议可以明确父母的出资赠与给子女一个人,在分割房产时,父母的出资算作子女的个人财产出资,对应的产权份额归子女个人或给与多分房产。在此,律师建议在父母出资时和子女的聊天记录也要明确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并保留证据。与赠与协议形成完整证据链,以免对方说是因为离婚与父母串通补签的赠与协议。

然后说一下借条。如果子女夫妻两个人都能签字,借款肯定成立,父母就可以依据借条要求子女夫妻两人偿还借款。

但是,实务中一般借条只有子女一个人的签字,碍于情面,一般不会要求子女的配偶签字。这种情况下,借款是否成立,有比较大的争议。在杭州,主流观点是,如果有合意、转账记录、用于共同购房的证据,一般会判决支持是夫妻共同债务。争议点主要在于借条是后补的还是借款时就形成的。为了佐证借款是转账时的意思表示,律师还是建议父母与子女沟通是借款时保留沟通记录,当时的聊天记录加借条,可以更好地证明当时父母与子女间的合意。

所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写借条还是赠与协议。

当然,有一种情况,我们建议签赠与协议,就是父母出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个人名下,一般会认定房产是子女个人财产。但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便有赠与协议,房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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