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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干货速递:(律师什么情况需要签保密协议)律师为什么要为当事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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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海恩说,律政司会有胜算的可能性。资料图片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涉嫌违反国安法,获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香港为其辩护。香港律政司不服,多次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早前驳回律政司申请向终审法院上诉许可。香港律政司周二(22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终院已排期在星期五(25日)早上处理。新民党副、香港立议员容海恩向《橙新闻》表示,黎智英案件涉及,海外律师有机会泄密,认为由本地律师上庭较洽当。

容海恩认为,处理涉及国安案件需要从细节去分析有关每一个情节,包括处理案件的时候,有否机会泄露国家机密,又或涉及其他法律原素,强调律政司会有胜算的可能性。

容海恩认为,保障司法完整性,应由本地大律师代表被告更合适。她解释,被告方面虽然说其律师团队由一个海外律师带领,但亦有两名本地大律师在团队中,所以没有出现不熟悉香港司法情况,但事实是这名英国大律师来港是作大律师们的领队,下面的两名香港大律师实际上须听命于他,最后亦会以这名英国大律师的意见为主。

目前在香港司法界,已有不少律师指出,如由海外律师来港上庭,将可能出现泄密问题。容海恩同意这个看法,称自己是执业大律师,同时亦会做律政司外判的工作,代表律政司出庭,过去不用宣誓,但最近律政司亦要求所有外判大律师需要签保密协议,不能向外透露法庭文件,这做法是保障一些涉及国安的资料不被暴露,但海外律师却不受限制。

容海恩说,海外律师既不是香港巿民,亦不理解自己责任,有机会把庭上涉及国安的资料交到海外机构,造成对国家或香港的伤害。她又说,香港大律师公会请海外律师来港出庭,她亦十分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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