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征拆维权中的一个重要关口,即便很多人认为所签的协议不平等、不合理,但实践中很难搜集到拆迁方欺诈胁迫的证据。在法律上认定上多认定为签字是自愿的,被拆迁人与拆迁方达成了合意。
但这种情况多见于房屋所有人亲自签字,实践中,拆迁方也时常会利用多口家庭中的内部矛盾,动员被拆迁方的身边的家人、亲属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此时所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是否有效?又该如何维权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史西宁律师为大家解答!
拆迁协议由谁来签?
史律师先帮大家搞清楚,房屋拆迁,应该由谁来签字。拆迁中,获得征地拆迁补偿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都是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人,这个人要么是相关权利登记证书上载明的人,要么这个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该房屋的主。比如对于夫妻来说,婚后购买的不动产权利人就是夫妻二人,如果对拆迁协议不满意,一定要做好内部协调,任何一个人都不要签字;再比如一些年代久远的房屋,不动产登记簿上没有权属信息,这时就需要提供主的证明来表明房屋权属。
被人代签了会生效吗?
不仅是拆迁协议,大部分的合同在满足一定前提下都是可以代签的,但大家不用过分担心,在房屋所有人不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签肯定是不被允许的。
一些地方为了加快拆迁的步伐,会选择让亲属代签,比如父亲的房子找儿子代签。在父亲本身不同意签字且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这种签字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代签协议生效的前提,必须有房屋权利人本人的授权许可。这时一般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甚至需要在当地进行公证,委托书中需要注明委托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委托事项等内容,最重要的是委托书仍然需要房屋的权利人签字。
史律师遇到的大多数情况都不存在委托授权的情形,所以只要房屋权利人在被代签后继续坚持不同意拆迁协议的内容,就和没有签订过拆迁协议是一回事!
代签者会受到惩罚吗?
在实践中,亲戚、朋友的代签没有获得权利人的许可,这类协议显然是不生效的。但亲戚朋友多半也是被拆迁方“强迫”的,也是该事件中的“受害者“,对他们进行惩罚会显得不合情理。这时只要房屋的权利人不选择追究他们亲戚朋友的民事责任,拆迁方没有任何权力对亲戚朋友们进行惩罚。
所以大家记住要坚持对被代签的协议不予认可,你完全不用担心会给亲戚朋友带来任何不利影响。
不小心签了协议,及时行使撤销权!
征地拆迁涉及利益巨大,史律师建议,除非特殊情况,不管多么关系好的人,都不要授权他人代自己签字。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代签字,要对协议内容采取坚持拒绝的态度。
如果怀疑自己在签订协议时有被欺诈的可能或是迫签订协议,一定要想方设法就地录音录像保留违法证据,并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就超过了诉讼时效。这点,被拆迁人应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