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国法院不受理忠诚协议呢?
李某和马某在2012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了一个女儿,签订了婚内协议一份,约定双方今后互相保持忠诚。如果因为一方的过错造成离婚的,那女儿由无过错方,过错方将要放弃夫妻名下所有的财产并且补偿给无过错方。
人民币20万元李某与异性罗某存在不正当的交往,罗某也生育了一个儿子,那么李某就起诉,法院要求离婚。马某同意离婚并且主张按照婚内协议约定去处理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会为什么没有受理马某对婚内协议的主张呢?因为这份协议约定的忠诚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这种义务的履行全凭当事人自觉自愿,并不是法定的情形。所以一旦发生争执,是无法用法律约束惩戒对方的。
那俞律师在此也给朋友们提个醒,忠诚协议是不能够保忠诚的,只是一张纸。夫妻双方需要共同的用心呵护和经营婚姻,才会能够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