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是安全最大的敌人
“准驾不符、酒驾、闯红灯......”
任何一条交通违法行为
都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可有些人偏偏不把安全当回事
这不就撞了……
市区亡人
交通事故案例
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3月7日14时30分许,付某驾驶无号牌装载机在老城区沟上村4组村道10-4号电线杆处由南向北行驶时,遇席某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头南尾北停放在该处、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沟上村村道由东向南左转弯行驶至该处停车等候通行。由于付某持逾期未换证的D照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装载机,致使装载机右侧前部与三轮摩托车前部及左侧后部发生碰撞后,装载机左侧前部又与两轮电动车前部发生碰撞,两轮电动车及李某倒地后,装载机底盘挤压两轮电动车车身左侧及刘某肢体,装载机前部又碰撞路旁房屋,造成李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损坏、路旁房屋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和责任:
付某持逾期未换证的D照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装载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市区一般
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2月1日7时53分许,在九都西路南昌路口,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22mg/100mL)驾驶两轮摩托车沿南昌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东左转弯行驶,遇郑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南昌路由北向南行驶,二轮摩托车左侧与小型普通客车右侧接触,造成车辆受损,焦某受伤的交道事故。
事故原因和责任:
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造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该事故主要责任。
案例二
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0日20时43分,在河洛路南昌路口,邢某醉酒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8.18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沿南昌路由北向南行驶,遇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南昌路由南向西左转行驶,邢某车前部与王某轿车右侧相接触,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和责任:
邢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三
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8日21时35分,宋某醉酒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10.15mg/100mL)持A2驾驶证驾驶四轮电动车沿棉麻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棉麻路10号院门口,遇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该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四轮电动车前部与小型客车左侧发生接触,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宋某驾车离开现场。
事故原因和责任:
宋某醉酒后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四轮电动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七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四
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1月3日3时许,张某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2.14mg/100mL)驾驶轿车载胡某、王某沿新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新街教堂南20米处时,与路东侧机非车道间隔离绿化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和责任:
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五
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1月3日1时40分,刘某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1.60mg/100mL)驾驶小型面包车沿新伊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学院路口处时,遇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新伊大街同向在其前方行驶至该处、遇红灯交通信号停车等待放行,小型面包车前部与小型轿车尾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和责任:
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这是洛阳交警精心汇编的事故案例
案例的内容可能会让你感觉不适
但还请引以为戒
以此明白生命可贵
守法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