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在长期的实践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形式的报价模式,每种报价模式之间商品价格与贸易条件之间所形成的联系也不尽相同。在不同的报价模式中,贸易双方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而为了明确贸易双方所需要承担的义务的专业术语,就是我们常说的“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官方表达称谓为“Trade Terms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价格术语”,它诞生于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并伴随着国际贸易发展新诉求的不断出现而不断发展,在规范和推动国际贸易实践不断发展前进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国际贸易术语一般包含两个方面的表示贸易条件的内容:首先一方面,就是对买卖双方参与贸易的条件,即对参与贸易的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义务、风险划分等内容进行一定的规范与约束。另一方面就是商品的价格构成进行明确说明,这主要包括对涵盖成本费用在内的类似于保险费用以及运费等其他从属费用的规定。
在双方参与国际合作过程中,由于不同国家之间风俗习惯的不同,所以有时候可能对合同中出现的贸易术语产生错误的解读。为了统一贸易术语的意义,使贸易术语更好的应用于国际贸易实践当中来,因此,国际上对贸易术语的解读也出台了新的规则,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而且,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也推动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不断发展,先后出现了不同年代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随着后来的不断补充与完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也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发挥着很大的指导作用。其中,在2000年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以卖方承担义务的程度为基准对国际贸易术语进行了排列与分类,主要将其中13个国际贸易术语分为了四类,分别为E、F、C、D四组,在这样四组不同类别的国际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义务的程度也是呈现出逐渐递增状态。
在这四组国际贸易术语中,E组国际贸易术语只有一个,即EXW。F组国际贸易术语包含FAS、FOB和FCA这三个。C组国际贸易术语包含CIF、CPT和CIP这三个。D组国际贸易术语包含DAF、DES、DEQ、DDU和DDP五个。其中,FAS和FOB、CFR和CIF在运输方式选择上只能是海运或者河运等水运方式,而FAS、DES和DEQ、CPT和CIP、DDU和DDP可以适用于任何方式的运输方式,在运输方式的选择上十分多样化,而DAF则主要是侧重于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在卖方的责任承担上,EXW承担的责任最小,而DDP承担的责任最大。
如果以交货方式为分类基准的话,这些国际贸易术语还可以分为实际交货和象征性交货两种类型。其中,实际交货类型的国际贸易术语主要包含了D组全体国际贸易术语和EXW和FAS;而象征性交货类型的国际贸易术语主要包含了C组全体国际贸易术语和F组国际贸易术语中的FOB和FCA两个。实际交货的国际贸易术语指的卖方务必在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并完成相关交货手续之后,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交货义务,才能得到接下来买方的付款。象征性交货的国际贸易术语指的是卖方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付到买方手中时即算完成了自己的交货义务。
实际交货和象征交货这两种类型的国际贸易术语各自具备不同的特点。其中,对于实际交货类型的国际贸易术语而言,实际交货的同时,连带相关单据也一同交由买方,虽然风险在实际交货完成后转移到买方身上,但是在实际交货完成之前,如果相关单据出现遗失或者损毁现象,那么卖方则需要承担没有如期交货的相关责任。而在象征性交货制约下,货与单据是分离的状态,如果在完成单据的交付工作之后,那就算卖方完成了相应的交货义务,这时,即使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损毁事故,那么买方也得按照约定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相关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可以有效降低参与国际贸易合作的双方纠纷的发生率,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国际贸易的发展,为其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