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律师完全可以自己开庭,就是有时候非专业人士可能会搞不清楚开庭的重点。
前几天我开了一个庭,是一个合伙协议,我方起诉要求查询合伙期间的全部账本及相关会计材料。而对方自己写了一个五页的答辩状,讲述我方当事人是如何在合伙中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先不说我方当事人是不是做了这些,但是这个案子审理的重点并不在这里,法官也反复询问他对查账这个事情的看法,但是对方当事人反反复复的就要讲和这个案件不相关的事情。结果就是庭开了好久,答辩状反复读了三遍,但是一点有用的证据也没提,最后法院也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律师通常来说更专业。就比如一个人生病了,是选择自己吃药还是上医院看病。平常的感冒发烧,其实自己在家里吃吃药也会好的,但是如果突然出现重大疾病,估计大部分人都会去医院看病,而不是选择自己给自己开处方。
其实请律师也是一个原理,小事可以自己搞定,大事还是请专业人士更靠谱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