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关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淑娥和3名法官干警,冒着酷暑奔赴河南省郑州市中牟豫中监狱成功调解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和平分手。
2016年3月10日,武某和邢某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及共同财产。登记结婚不久,邢某就因诈骗罪在2016年7月21日被机关刑事拘留,后被红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婚前,武某并不知道邢某还有犯罪行为。现因邢某的犯罪行为严重伤害了武某的感情,故向法院提出诉请,要求与邢某离婚。
该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立即和郑州市中牟豫中监狱取得联系,并将开庭地点选在豫中监狱,合议庭成员在开庭前日抵达中牟豫中监狱。在豫中监狱警官大力配合下,设置了简易法庭,向邢某释法明理,希望好合好散。经过长时间耐心疏导,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该案遂以调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