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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的保证根本无法实现,还说要注销我的学车档案,驾校方也是袖手旁观,因为没有直接和他们签合同”。

近日,安徽合肥的顾女士称,自己在一学车中介报名,本来承诺随到随学,先体验后缴费,但是一个月期间练车次数屈指可数,顾女士认为,中介并没有按照合约履行承诺,学车效果不佳,不应当给付全部费用。然而令顾女士感到震惊和气愤的是,中介竟威胁要注销学车档案,扬言顾女士不缴费,就要将一切归零,令其重新学习驾驶。

“中介还是驾校,维权该找谁?”

2023年6月,顾女士在安徽省淮南市完成了科目一的学习,后因工作调动,需要将学习档案转入合肥市,为图便利,她了解到,有中介能够转档手续,并联系新驾校进行学习,就与安徽一咨询公司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双方约定,由中介为其完成转档工作,安排其在合肥市内的驾校进行学习。中介承诺为其联系的驾校能够做到随到随练,保障质量,30天即可拿证,并可以先垫付转档费及学费2000元,25日之后再收取。顾女士随即在合约上签字。

签约不到三天,中介按照其承诺,为顾女士完成了转档工作,并为其联系了驾校教练。本以为能够安安心心进行学习,此后的20多天里,顾女士却发觉,中介的说辞和驾校实际情况根本对不上,驾校有自己的学车方式和节奏,难以做到随到随练,教练的时间安排总与自己上班时间相冲突,实际练车仅仅两次。顾女士认为,这与此前所述差别太大,目前的培训时长导致自己无法得到充分的培训和练习,学车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要求中介重新安排,或者只给付转档费和两次学车费,解除中介服务合同。

然而,此时中介的态度却发生了转变,其告诉顾女士,这是她自身时间安排不当的后果,还威胁称,如果不及时给付学费,不仅要赔偿违约金,还会注销其学车档案,消除此前考试记录,让她从头开始学习。

一气之下,顾女士报了警,民警建议其与中介、驾校三方共同进行协商。但中介和驾校都不愿配合。驾校方称,顾女士并没有和驾校签订合同,因此中介的承诺及双方的纠纷均与驾校无关。一时间,顾女士陷入迷茫,“中介和驾校相互推诿,我的权益谁来保障?”

针对此事,法治网研究院联系到服务顾女士的中介人员,但是对方拒绝谈及此事。驾校工作人员则表示,随到随学在实践中难以实现,因为需要协调教练和学员的时间,理想的情况下最多保证一周五至六次的学习。另外,当被问及驾校是否知晓中介招生时的承诺、是否存在与中介合作招生,以及有无相关管理办法和纠纷解决途径时,其表示一概不知,坚称驾校一直采用的招生模式都是先缴费后学习,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行为都与驾校无关。

而对于中介所称能够注销学员学习档案,法治网研究院咨询了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称,不管是学员本人还是驾校,最终都要经过车管所才能注销档案,如果只是在驾校的里注销,车管所内的档案依旧存在,因此不存在能够私人注销的情况。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栾燕表示,中介在签订合同时承诺了“能够做到随到随练”,一定程度上诱使消费者签订合同,事后却难以做到,涉嫌欺诈。顾女士可以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主张撤销中介服务合同,或主张中介承担违约责任。而中介以注销记录相威胁的行为则违法。保持学车档案完整是顾女士的合法权益,转移或注销都应基于顾女士的真实意愿,由其本人决定,中介无权注销。

同时,栾燕律师提示,消费者和中介签订学车合同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中介不履行如实报告义务或实施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中介合同无效或中介违约、合同约定的权利无法实现等。但既然是与中介签订的合同,就只能追究中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学员与中介公司,因此驾校并非合同相对方,不受中介合同的约束。

截至发稿前,顾女士透露,双方已初步达成和解,自己给付学费,中介保证继续为其提供学车服务。不过,对于此次找中介学车的经历,顾女士深感后悔,表示应该直接在驾校学习,而不能轻信中间人的保证,现在只希望能够安稳学车、早日拿证。

花式套路,驾校中介市场鱼龙混杂

近年来,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学车者图省事图便利的心理,纷纷推出驾驶培训学员线上招生业务。

早在2014年,广东网红驾校平台“猪兼强”就利用网络招生,在淘宝、京东等平台开设旗舰店,将学员引流到线下学校,免去中间商赚差价,但被曝存在大量虚假宣传,最终破产,约2亿元学费无法退款。

还有学员遇到了谎称自己是驾校教练的中介人员。据潇湘晨报报道,2022年5月金华某大学学生丁某俊准备报名学习驾驶,了驾考宝典,浏览了一会,就接到中介来电,向他推荐了金华的驾培机构。中介人员何某峰谎称自己是某校教练员,收取了中介费980元,另外3000元存入宁波银行,作为驾驶培训费用。报名成功没过几天,何某峰态度就发生极大改变。学员因何某峰态度问题,怕影响后续培训,故向驾校提出退学,但何某峰不肯退回收取的中介费980元,造成学员维权难。

法治网研究院在、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上发现,此类现象不在少数,还有众多网友直接附上自己的被骗经历,告诫学员避雷避坑。常见的驾校中介套路包括:

1.收取中介费,再将学员“卖”给驾培机构或教练员,甚至假冒实体驾校工作人员,收钱跑路。

2.以超低价或者“先学后付”为噱头获取生源,再引流到线下驾校培训。这种方式前期投入大量补贴及广告费用,极大地消耗流,一旦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轻则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重则公司倒闭。

3.收费标准不一、项目不透明,在低价收取学费之外,还通过各种套路,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4.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号称“随带随学,一人一车”“练车包接送”,但实际消费情况大多与其宣传不符,承诺难以兑现,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许多曾经“踩过坑”的学员都表示,这类以中介及代理形式进行的驾校招生方式一般涉及三方利益,但是由于和中介是单线联系,一旦出事,中介方逃避失联,驾校方袖手旁观,往往导致求助无人,维权无门。

多方关注,严打驾校中介乱象

针对驾校中介这类驾培乱象,已经引发相关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的关注。

比如:2021年3月,广东消委会与交通部门联合发布消费警示。其中列举了实践中常见的驾校中介三大套路:低价恶性竞争、收费不透明、夸大宣传与花式承诺。同时告诫学员切勿轻信低价营销噱头,理性选择驾培机构,认准有资质的正规驾校、注重查看规模、口碑和信誉、理性看待低价、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提防中介转包陷阱、注意签订服务合同等。

今年5月,由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推动建设的“济南驾培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市试运行。平台展示了全市所有合规驾校信息,直接线上报名,旨在规避黑驾校或者中介掮客。另外,济南作为全国首个推出“学车一费制”的城市,通过驾培公共服务平台,将学费明码标价,培训费用全部公开,一次性收取。

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教育培训部部长张受访时表示,所有费用不得由教练员或中介机构代收,如果培训过程中有驾校或者教练员再收费、二次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行为,可向主管部门举报。

消费者一旦陷入与驾校中介的纠纷,该如何维权?栾燕律师表示,驾校中介涉及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更加复杂多样,处理和规范难度大。就目前而言,若驾校中介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除司法手段外,可以求助消协组织,一方面能够为消费者释明法律权利,向消费者提供驾校中介相关资质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督促驾校中介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中介服务,按照法律规定向消费者支付赔偿。

栾律师提醒,为避免法律风险,消费者最好选择有资质的驾校直接学习,对于驾校中介服务确有需要的,应当在核实驾校中介的身份与资质后,签订书面中介合同,并明确合同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明确驾校中介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消费者如实报告。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但是驾校中介不同于驾校,只是依附驾校资源的机构,因此难以用行业规范去进行管理,只能针对其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具体打击。未来,驾校中介乱象能否得到有效整治,驾培市场能否回归清明,还期待相关部门的持续关注和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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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范洁、沈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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