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两种,其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二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第一种个人的缴费比例高,且退休后可享受的待遇相对差一些,第二种则恰恰相反。在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当中,公务员的养老金待遇还是相对好的,因为很多单位都给公务员顶格缴纳养老保险。在其它条件一定的情况下,缴费基数越高的人退休后可领取的养老金越多,公务员可享受的其它待遇也更好一些,比如说过节费等等。
但公务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因此在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时,应该起到更多更好的带头作用。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公务员违反了法律进监狱服刑,还能继续领取养老金吗?其实不一定,这里我们应该分情况讨论,其中的前因后果都在这里,来一起看看你都知道吗:
养老保险的缴纳是具有强制性的,只要个人被单位正式录用,单位就得按照规定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公务员属于公家单位,在缴纳五险一金方面,一般会起到更好的带头作用。撇开其它待遇不谈,公务员养老金的组成一般有两部分,即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65岁为101);基础养老金=所在地区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这两部分组成中其实都用到了缴费年限,因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储蓄额,与缴费年限也呈现正相关关系。
但这里大家应该额外注意一点,那就是2014年10月份的时候,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新一轮的改革。自此之后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适用的养老保险缴纳,以及养老金待遇的领取,进行了空前的统一。当然此次改革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了确立改革能平稳进行,中央特设立了十年的过渡期。那些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从业者,在2014年-2024年这10年间,能领取一笔价值不等的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x社保平均缴费指数x账户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x过渡性养老金计发系数。
如果被判刑的公务员不处于10年的过渡期,那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几年就能按照这一数字领取养老金。反之若被判刑的公务员,有着视同缴费年限,出狱后领取养老金时,所有的视同缴费年限就会归零。如果去掉视同缴费年限,个人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自然没有继续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若想继续领取养老金,就得继续参加工作,工作两三年也许没有什么难的;那些工作五六七八年,才能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公务员,即使自己愿意,身体可能也吃不消。
往期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