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与制度的相容,也应该通过制度本身来体现。
谁能想到,近日发生在陕西勉县的一起普通交通执法,竟上演了一波三折的剧情。
先是有网友发帖举报,称自己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勉县交警查处,交警在开具处罚决定书后,竟出示个人微信收款码收取罚款,收款后未开收据。网帖下的评论区,矛头直指当地交警部门。5月20日20时许,勉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官方微博回应,交通违规人员谢某某因急于上班请求辅警代其缴纳罚款,用微信转账200元到辅警个人账户。执勤民警当场开具了处罚票据,执勤民辅警已代为缴纳至银行专用账户。
求人帮忙,怎能事后“倒把一耙”?做人的底线去哪了?
这一事件中的执法者个体,想必是很委屈的。受人之托好心帮忙,到头来反受指责,承受舆论的压力。虽然,调查及时还原了真相,洗涤了被泼在身上的污水,但自己的一腔善意毕竟是错付了,当然委屈。
必须明确的是,执法人员的做法,至少是有瑕疵的。交通违规实行罚缴分离制度,正是为了防止个人和行业腐败。同时,罚缴分离,规范执法也是最好的“保护伞”,对于执法者和被执法者都是如此。勉县这一案例,让人们对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试想,如执法人员执行规定没有瑕疵,后面的“事故”就不会发生。
但为民服务,方便群众,出发点值得褒扬。收款后,执法人员还要自己多跑一趟,把罚款缴入专用账户。可谓以自己的不便,换取群众的方便。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普通人,能在职责范围之外去帮助他人,绝对是一种善意的表达。遗憾的是,这份善意没有得到尊重,没有换来善与善的传递。
这起个案有其极端性,惟其极端,更能引人深思:便民的善意如何与制度兼容?
善意与制度的相容,必须通过制度本身来体现。否则,就会出现勉县这一案例类似的尴尬和争议。勉县交警执法中,出现了“代收罚款”情形,表明当地的简易交通快速处理机制有不健全之处,还有创新完善的空间。若在交警的快速处理中,能够印有用于缴纳罚款的专用二维码,让信息代替人跑路,既能体现便民之善,又能化解人性之恶,避免社会或个人对执法者的误解。
2018年天津就出台规定,在交警现场处罚情形下,在现场处罚决定书上增加二维码支付方式。看似平常的工作创新,极大方便了本地及外埠违规车辆缴纳罚款,减少了群众跑路、排队的时间成本和往返路费等金钱成本。
许多时候,硬性可见的制度完善相对容易,隐藏的人性难以捉摸。换言之,代缴执法的漏洞有法可救,人性底线的丢失难有药医。
这一事件中,舆论的风口之所以转向,得益于事实的澄清,更在于事情所展示的人性不堪刺痛了人心。人们从举报者身上,看到了什么?对帮助自己的人不思感恩,反加诋毁。对他人的善意恶意揣测,反身举报。以怨报德的人性之恶,恰恰是人们警醒的,也最不愿意看到的。对于这样的人,类似的事,需要善良的人睁大双眼分辨。对于其开出的恶之花,需要由法律、道德编织的笼子共同约束。
红星新闻评论员 文阳
编辑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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