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
(1)项目启动;
(2)项目初始阶段;
(3)设计阶段;
(4)采购阶段;
(5)施工阶段;
(6)试运行阶段;
(7)合同收尾。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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