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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明了!内部审计流程,审计项目实施流程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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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0.6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

我们应对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的风险评估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在整个审计过程中, 我们都需要关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特别是在下列情况中:

●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是否有可能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了解管理层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识别、 会计处理、披露以及授权而设计的控制;

●与项目小组的其他成员分享被审计单位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信息;

●应对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

●获取书面声明;

●与治理层进行沟通。


C130.6.1 关联方交易的性质

许多关联方交易是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类似的非关联方交易相比,这些关联方交易可能并不具有更高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性质可能导致关联方交易比非关联方交易具有更高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例如:

●关联方可能通过广泛而复杂的关系和组织结构进行运作, 相应地增加关联方交易的复杂程度;

●信息系统可能无法有效识别或汇总被审计单位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未结算项目金额;

●关联方交易可能未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和条件进行, 例如: 某些关联方交易可能没有相应的对价。

由于关联方之间彼此并不独立,为使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性质,以及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对财务报表实际或潜在的影响,许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作出了规定。

当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作出这些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应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以获取关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是否已经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进行了恰当的识别、会计处理和披露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即便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关联方作出很少的规定或没有作出规定,我们仍然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关联方关系和交易,以足以确定财务报表(就其受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影响而言)是否实现公允列报。

我们在了解被审计单位业务 中执行的工作,可作为设计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程序的起点。由于关联方关系可能为管理层的串通舞弊、隐瞒或操纵行为提供更多机会,因此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了解, 我们就可以确认并评价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否已经得到了适当的反映。

与关联方在正常业务范围外进行的交易具有特别风险。


C130.6.2 识别及应对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

在设计审计程序复核关联方交易时, 我们应运用职业判断, 且项目负责人应参与该过程。

我们应通过检查以下文件,确定是否存在管理层之前未识别或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交易:

●取得的银行函证和律师函证;

●股东会议和治理层会议的会议纪要;

●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记录或文件。


为确定关联方交易的存在, 我们可能会检查其他记录或文件,例如:

●除了向银行和律师获取的询证函回函外,我们自其他第三方取得的询证函回函;

●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被审计单位提供给监管当局的信息;

●被审计单位的股东登记名册(用以识别主要股东);

●从管理层和治理层取得的有关利益冲突的声明;

●关于投资和养老金计划的记录;

●与关键管理层或治理层签署的合同和协议;

●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要合同和协议;

●从被审计单位的专业顾问处取得的发票和函件;

●被审计单位购买的人寿保险单;

●被审计单位在报告期内重新商定的重要合同;

●被审计单位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的文件(如招股说明书)。

另外,我们还应执行以下程序:

●获取已识别的关联方交易明细表或汇总表,包括在集团审计中集团项目组和组成部分项目组识别到的关联方交易;

●了解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交易的商业意图,并且复核相关披露以评估其合理性;

●确定重大的关联方交易是否经治理层或适当的管理层批准。如果没有, 则应确定此类交易是否需要提请治理层关注。

当被审计单位设有内部往来账户时,我们应执行以下程序:

●复核在同一时点的所有集团内部往来账户余额, 即使关联方的财务期间与被审计单位不一致;

●每个主体的审计人员应对那些特定的、重要的并且具有代表性的关联方交易进行审计。

根据对关联方交易所涉及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我们可能需要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测试财务报表中披露金额的汇总过程;

●测试被审计单位对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控制;

●检查支持关联方交易的发票、协议、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在涉及第三方的关联方交易中,需要确认关联方交易的金额和条款,包括担保以及

其他重大信息;

●与银行、担保方、代理商或律师等中间机构确认或讨论相关重大信息,以便更深入的了解关联方交易;

●如果存在抵押品,检查并确认其可转让性和价值;

●如果发现关联方交易导致了大额坏账、担保或其他义务,则应获得信息以了解交易对手方的财务能力。可以从已审或未审财务报表、所得税申报表以及由监管机构、金融刊物或信用评级机构所发布的报告等来获得这类信息。

例如:在执行《 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和《识别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并确定应对措施》 中的审计程序时, 如果管理层未能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对特定关联方交易进行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且我们将其评估为一项特别风险(无论是舞弊还是错误导致),可能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例子包括:

●如果可行且法律法规或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未予禁止,向银行、律师事务所、担保人或者代理商等中间机构函证或与之讨论交易的具体细节。

●向关联方函证交易目的、具体条款或金额(如果我们认为被审计单位有可能对关联方的回函施加影响,可能降低这一审计程序的效果)。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设计并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例如检查可以证明交易有效的证据(期后付款,期末后的调整分录)或者将此交易的条款与被审计单位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条款进行比较。

●如果适用并且可行,查阅关联方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财务信息,以获取关联方对关联方交易进行会计处理的证据。


C130.6.2.1 关于关联方的管理层声明

如果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关联方作出规定,那么我们应当向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 获取下列书面声明:

●已经向我们披露了全部已知的关联方名称和特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已经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对关联关系及其交易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向治理层获取书面声明可能是适当的:

●治理层批准某项特定关联方交易,该项交易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或涉及管理层;

●治理层就某些关联方交易的细节向我们作出口头声明;

●治理层在关联方或关联方交易中享有财务或者其他利益。


C130.6.3 存在管理层未披露的关联方

某些安排或信息可能显示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我们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在审计过程中检查记录或文件时, 我们应当对这些安排或其他信息保持警觉。安排是指被审计单位和一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一项正式或非正式的协议,其目的包括通过适当的方式(如投资工具)或组织架构建立商业关系、 根据特定条款和条件从事某种类型的交易和提供指定的服务或财务支持。

某些安排可能显示存在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我们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交易,例如:

●与某他机构或人员组成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

●按照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交易条款和条件,为某些实体提供服务的安排;

●被担保方和担保方关系。

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交易可能显示着存在未识别的关联方,例如:

●交易涉及超出正常经营过程交易条款(例如:异常的价格、利率、担保和付款条件);

●缺乏明显合乎逻辑的商业理由的交易;

●以超出正常经营方式处理的交易(例如:记账分录只记录常规交易或非正常记录非常规交易);

●相比其他客户或供应商,与某些客户或供应商的交易量很大或者存在重大交易;

●未记录的交易,例如免费接受或提供管理服务。

如果识别出可能表明存在管理层之前未识别或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的安排或信息, 我们应当确定相关情况是否能够证实关系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的存在。 如果确认了这些关系或交易的存在,应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立即将相关信息向项目组其他成员通报,以便他们评估这些新信息对审计的其他领域可能造成的影响;

●当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关联方作出规定的情况下:

 ◆要求管理层识别与新识别出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所有交易,以便作出进一步的评价;

◆询问管理层与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相关的控制为何未能识别或披露关联方关系或交易。

●对新识别出的关联方或重大关联方交易实施恰当的实质性程序(进一步要求和指引,参见 C130.6.2 识别及应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

●重新考虑可能存在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我们披露的其他关联方或重大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如有必要,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如果管理层不披露关联方关系或交易看似是有意的,因而显示可能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价这一情况对审计的影响。例如:

如果有迹象显示管理层是蓄意不披露关联方关系或交易的, 我们应考虑其是否构成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并且制定适当的应对措施。另外, 也需要重新评估管理层所做出的其他口头和书面声明的可信度。 我们还应考虑对关联方关系或交易进行识别或披露的失误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而需要与治理层进行沟通。


C130.6.3.1 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交易

在执行审计程序的过程中,如果识别出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 我们应询问管理层该交易的性质(例如:商业理由、条款和条件)以及是否涉及关联方。这有助于评估是否存在任何关联方交易和重大错报风险。

在执行审计程序的过程中,我们应:

●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如有),并评价:

◆交易的商业理由(或者缺乏商业理由)是否表明管理层从事交易的目的可能是为了伪造财务报告或者隐瞒侵占资产的行为;

◆交易的条款是否与管理层的解释一致;

◆交易是否已经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进行了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

●获取交易已经恰当授权和批准的审计证据。

如果存在未经授权和批准的这类交易,那么我们需要与管理层或治理层(如适用时) 进行讨论,以确定其未经授权和批准的理由。未经授权的交易可能表明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对其他类似性质的交易保持警觉。

然而,授权和批准本身不足以就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得出结论,其原因是如果被审计单位与关联方串通舞弊或关联方对被审计单位具有支配性影响,被审计单位与授权和批准相关的控制可能是无效的。

在评价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商业理由时, 我们可能考虑下列事项:

●交易是否过于复杂(如交易是否涉及集团内部多个关联方);

●交易条款是否异常(如价格、利率、担保或付款等条件是否异常);

●交易的发生是否缺乏明显且符合逻辑的商业理由;

●交易是否涉及以前未识别的关联方;

●交易的处理方式是否异常。

我们还应考虑:

●管理层是否与治理层探讨了该类交易的性质及会计处理;

●管理层是否更关注交易的特殊会计处理,而非交易的经济实质。

从关联方的角度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可以更好地了解交易的经济实质和发生原因。


C130.6.4 评价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在形成审计意见时,我们需要评价:

●识别出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是否已经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是否导致财务报表未实现公允反映或发生误导。

我们需要确认被审计单位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是否已经得以适当的汇总和列报,以便可以理解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进行的披露。

公平交易

如果管理层认定关联方交易是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的,则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证实这项认定。管理层用于支持这项认定的措施可能包括:

●将关联方交易条款与相同或类似的非关联方交易的条款进行比较;

●聘请外部专家确定交易的市场价格,并确认交易的条款和条件;

●将关联方交易条款与公开市场进行的类似交易的条款进行比较。

我们需要评价管理层对其认定的支持,应包括:

●考虑管理层用于支持其认定的程序是否恰当;

●验证支持管理层认定的内部或外部数据

●评价管理层认定所依据的重大假设的合理性。

然而,通常这样的管理层认定都很难得以证实,因为尽管将关联方交易的价格与类似公平交易的价格相比的审计证据可能容易取得,但是交易其它的每一个方面与公平交易对应的部分等同的审计证据却很难获取。

例如:虽然可以确认关联方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的,但试图确认交易的其他条款和条件(例如:信用条款、或有事项及具体费用)是否与独立方之间进行交易时所认可的其他条款和条件等同却未必可行。

如果我们对管理层证实其认定的证据不满意,那么需要向技术部进行咨询, 以确定合适的应对程序及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